吉林省高考改革:统考语数外 不分文理科 外语考两次
近日,我省下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自去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后,2016年我省将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2018年实施高考综合改革。
其中,家长最关心的高考,年底我省将出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执行,这意味着今年上初二的学生将成为高考改革后的第一拨孩子;统考语数外、不再分文理、外语考两次;今后,或不再以成绩定终身,而是认可多种学习成果;从2021年起,普通高校招生在保持现行录取模式的基础上,逐步取消录取批次,探索一档多投。
关注一
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按照就近入学原则,采用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为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招生范围(学区),扩大对口直升,实现全省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三年制中职学校招生
不划分数线
实行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制度,特色学校招收特长生制度。逐步将体育等科目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中职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入学。三年制中职学校招生录取不划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关注二
改革考试形式内容
初中继续实行两考合一
初中将继续实行两考合一的考试方式。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结果是衡量学生毕业的主要标准,综合素质评价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参考。推动综合素质评价公示制度。
年底出台高中考试实施办法
2018年秋季入学新生执行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设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4个科目,考试成绩合格是高中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
等级性考试设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自主选择。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和选修内容,等级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2016年年底出台吉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18年秋季入学新生执行。
2018年起学生综合素质在高校自主招生中试用
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2016年年底出台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由学校指导学生自我记录与申报,学校建立学生真实、完整和规范的电子评价档案,在全省统一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数字化服务平台公示。
2018年起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在高校自主招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中试用;2021年起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使用。
职业院校实行“双证书”
职业院校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争取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2017年起分类考试录取学生将成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
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考相对分开。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的考试由文化基础课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文化基础课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各高职院校单独命题、自主测试。
高职院校招收普通高中学生的考试由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文化素质成绩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确定,职业适应性测试,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与高职院校自主测试相结合。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2017年起通过分类考试录取学生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
专业特长生
将进入技能型人才培养通道
完善中职、高职贯通衔接考试招生办法。以艺术、体育、学前教育、健康服务、社区服务等专业为主,完善面向初中应届毕业生的“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 职业教育贯通培养的考试招生办法。探索开展面向初、高中学生的技能性等级测试,发现和鼓励更多的具有专业特长的学生进入技能型人才系统培养通道。
高考统考科目
继续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
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科学设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高校自主招生考试命题内容,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高考统考科目继续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
关注三
改革高校招生录取
减少考试加分
从去年起取消了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和省级优秀学生等全国性加分项目;取消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团干部和市(州)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获得者等地方性加分项目;取消部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政策;认真落实和完善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政策。
自主招生安排在统一高考后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2015年起自主招生安排在统一高考后进行。申请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行为,公开自主招生办法、招生计划、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保证公平公正。
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
高校将涉及考试招生的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简章中详细列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高校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强化招生问责制,2015年起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2021年起
普通高校招生将探索一档多投
学生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填报志愿,按照学生高考成绩和院校志愿,逐步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从2021年起,普通高校招生在保持现行录取模式的基础上,逐步取消录取批次,探索一档多投。
学习成果可互认衔接
学分可积累转换
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出台学习成果互认衔接、学分积累转换的相关政策,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认定转换制度。推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促进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的相互衔接。
关注四
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统考语数外不再分文理
我省将调整高考招生考试科目和分值。2018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从当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考生高考成绩由国家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国家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单科满分150分,不分文理。外语提供2次考试机会,学生选取1次较好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为地理、历史、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学生自主选择3科作为等级性选考科目。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单科满分100分。等级性选考每年组织1次,高中生在校期间只参加1次等级性考试,逐步探索为学生增加等级性考试机会的办法与措施。
实行多元录取机制
2018年起,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至多不超过3门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要求以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学生只要1门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符合要求即可报考。
逐步实行基于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高等学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需求、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