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毕业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少数民族预科、民族班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毕业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少数民族预科、民族班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毕业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少数民族预科转入本专科阶段、民族班招生计划为国家指令性计划,各主管部门要统筹招生计划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整,指导学校予以优先保障,纳入学校招生总计划。各普通高等学校要从国家利益出发,作为特殊任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多方式加大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力度,为推进西藏、新疆等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各普通高等学校在编制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毕业生招生计划时,要结合西藏、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实际需求,加大理、工、农、医、师范等专业计划投放力度。要认真核对本校招生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培养学制,除对招生专业可以适当调整外,不得调整招生计划数。
三、各普通高校在编制少数民族预科、民族班招生计划时,要继续加大对西部民族地区的投放比例,侧重安排师范类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急需的理工科类应用型专业。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少数民族预科、民族班计划重点投向本地区少数民族较集中的贫困地区、高原地区、边远地区、山区和农牧区。北京、天津、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等省(市)继续安排所属普通高等学校面向西部民族地区和享受西部待遇的地区各招收500名少数民族本科预科计划。
四、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山东大学、南京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继续安排500名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应届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
五、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毕业生、少数民族预科转入本、专科计划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的“其他类”相关项目编制,民族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来源计划以“民族班”、“非西藏生源”计划性质单列编制,上报我部高校学生司。另将少数民族预科班分学校招生计划上报我部发展规划司。
六、有关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普通高等学校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做好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工作,务必于2015年3月15日前通过 《内地民族班高校招生计划编报系统 》(网址:http://Mzzbxt.moe.edu.cn),上报我部民族教育司,同时上报纸质材料。
联系人:教育部民族教育司 宋遂周 李彬
联系电话:(010) 66096530/66096967/66020532(传真)
电子邮件:songsz1118@mo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