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收费标准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学费标准按照6000元/生·学年收取。教材费、军训服装费等代办费据实结算。住宿费按照闽价费〔2007〕75号文件执行。退费办法按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执行。
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于2017年8月31日之前,通过银行卡办理缴费注册手续,因故未按时缴费的,需向学院招生办提出书面说明并获得同意,逾期无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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