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阳光学院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公示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及要求,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经各二级院系评选推荐,学工处审核产生。以下同学拟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10月17日17:00前致电学生工作处:0591-83969197。

责任编辑:fj021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及要求,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经各二级院系评选推荐,学工处审核产生。以下同学拟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予以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