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特殊办学类型
一、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简称闽台“3+1”)
闽台合作“3+1”模式是福建省教育厅实施的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本科四年学程采取“3+1”的培养方式,即学生须到台湾合作高校进行为期一年的学习。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的学分后,经审核准予毕业,颁发厦门理工学院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厦门理工学院学士学位。
厦门理工学院闽台合作项目现有14个招生专业(方向),每个专业分别与1-3所台湾高校合作,如:铭传大学、世新大学、大同大学、元智大学、台南艺术大学、南台科技大学、明道大学、云林科技大学、逢甲大学等。
学费标准为普通文理类专业15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8000元/学年,在台湾合作高校学习一年期间,学费、住宿费等按台湾合作高校的收费标准缴纳。
二、闽台合作培养应用型人才试点(简称闽台“4+0”)
闽台 “4+0”模式是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的闽台合作培养应用型人才试点项目,由我校联合台湾高校,根据自贸区和厦门产业发展的人才需求共同制定培养方案,每一专业均与台湾一所优质高校进行深度合作。该项目注重引进台方的优质课程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专业核心课程主要由台方师资和业界专家来厦教授,同时联手在闽台资企业促进学生实习和就业。本科四年的学程可全部在厦完成,也可申请阶段性的到台湾合作的高校学习。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的学分后,经审核准予毕业,颁发厦门理工学院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厦门理工学院学士学位。
2015年厦门理工学院、台湾中华大学和台企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合作开设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两个专业;与台湾铭传大学共同开设金融工程、财务管理、国际商务、电子商务等四个专业。
项目各专业学费为15000元/学年,具体以物价管理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执行。
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经教育部批准,通过学校与国外一所专业优势鲜明的高校进行深度合作,共同在厦开展办学。项目注重引进国外合作高校的优质教学资源和学术质量保障体系,与国外合作高校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同步更新课程设置及教材,采用全英文授课,大部分专业核心课程由国外合作高校教师来厦讲授。项目学生享有多种对外交流学习机会。
学校现有两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为20000元/学年,如选择到国外合作高校学习,学费按国外高校收费标准缴纳。
1、厦门理工学院与加拿大里贾纳大学合作开设环境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4+0”模式:不出国的项目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颁发厦门理工学院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厦门理工学院学士学位。
“2+2”模式:在厦学习两年后,可申请到里贾纳大学学习两年,修满学分并符合相关规定后,经双方院校考核合格,可同时获得厦门理工学院和里贾纳大学颁发的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厦门理工学院学士学位。
2、厦门理工学院与新西兰惠灵顿维多利亚大学合作开设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4+0”模式:不出国的项目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颁发厦门理工学院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厦门理工学院学士学位。
“3+1”或“2+2”双学厉模式:学生可申请到维多利亚大学学习1-2年,修满学分并符合相关规定后,经双方院校考核合格,可同时获得厦门理工学院和维多利亚大学颁发的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厦门理工学院学士学位。
四、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ISEC)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nternational Scholarly Exchange Curriculum(Undergraduate),简称ISEC]”项目引进国家留学基金委开发的国际化学术互认课程体系,采用英文教材,注重国际通识教育与专业知识技能相结合,遴选优质中外师资,采用中英双语授课。每一专业均与国外多所高校对接合作,开展学分互认。
本科阶段总计学制一般为四年。除国内正常的四年学制形式外,也可以采用国内、国外两个学习阶段的模式。其中,国内阶段不能少于两年。国内阶段,学生进行英语强化学习,完成ISEC课程的学习。符合条件的学生第三年或第四年可以前往北美、欧洲等外方合作院校完成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
学费标准为28000元/学年,如选择到国外合作高校学习,学费按国外高校收费标准缴纳。
ISEC项目学业规划分两种模式:
“4+0”模式:不出国的项目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颁发厦门理工学院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厦门理工学院学士学位。
“2+2”模式:出国的项目学生,修满学分并符合相关规定后,经国内外院校考核合格,可获得国外大学颁发的国际认可的学士学位。同时获得厦门理工学院颁发的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厦门理工学院学士学位。
五、大类招生,分流培养
为缓解考生报考压力,更好地引导考生更理性、更准确进行专业定位,扩大学生的专业选择空间和机会,为学生的个性与兴趣发展创造条件,学校遵从“加强基础、拓宽专业口径、重视综合素质、增强适应能力”的人才培养原则,实行 “大类招生,分流培养”模式。
学生入学后,经过大一学年基础课程的学习,通过双向选择分流专业。
学校现有以下三个招生大类:
1、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专业);
2、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专业);
3、材料类(含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金属材料工程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