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2017年音乐学(南音方向)招生简章
泉州师范学院简介:
泉州师范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公办本科大学,是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学校创办于1958年,现有东海、诗山、江南共三个校区。学校占地1291亩,建筑面积48.5万平方米;馆藏中外文纸本图书169.36万册,中外文电子图书153.9万册;教学仪器设备1.95亿多元。
学校设有60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8306多人。教职工1300多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硕士学位占72.4%。学校现有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教育部教师队伍建设示范项目“专业和课程改革” 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个。
2009年,学校成为福建省首批10所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之一,2016年成立实体创新创业学院。学校入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近三年来,获批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258项,其中国家级64项,省级124项。近三届毕业生中涌现出了一批产值超千万、超百万的优秀创业大学生。近三年来,学生在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英语竞赛、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创业”挑战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各级各类学科专业赛事中屡创佳绩,累计获得省级以上奖励900项。近三年来,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均保持在97%以上。
学校与美国、德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巴西、韩国、日本、菲律宾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多所高校开展交流合作。每年选派500多名师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
泉州南音学院:
泉州南音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于2011年获批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教学单位, 2012年正式招收艺术硕士音乐领域和舞蹈领域研究生,下设声乐演唱、器乐(小提琴、二胡、钢琴、琵琶、打击乐)演奏、南音演唱、南音演奏、文化产业与南音文化推广、合唱指挥、音乐教育、舞蹈创编、舞蹈表演等15个方向。目前学院有音乐学、音乐学(闽台合作项目)、音乐学(南音方向)、舞蹈学等本科专业和方向。学院目前教职工64人,专任教师55人,其中教授7人,硕导15人,副教授22人,博士6人(2名在读)。在校研究生64人,本科生711人。学院办学成效显著,音乐学为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和国家级特色专业,南音为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南音文化传承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获福建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音乐与舞蹈学”为福建省重点学科;“南音研究中心”为福建省首批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南音文化传承”获批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南音与闽台舞蹈传承发展” 获批福建省首批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学生在国际南音艺术展演、国家级、省级专业赛事中屡获佳绩,获得多项金奖、银奖与铜奖。
参加中央电视台猴年“春节联欢晚会”泉州分会场节目《快乐想念》、《相亲相爱》的演出
排演南音新作《凤求凰》取得巨大成功,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观看该作品给予高度肯定,并参加“第六届福建艺术节暨第三届音乐舞蹈曲艺杂技优秀剧(节)目”展演,获一等奖(第一名),并轰动第十八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
13级音乐学(南音方向)毕业汇报演出
一、2017年艺术类招生计划
(注:具体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㈠符合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资格的艺术类考生。
㈡参加南音校考的考生须先参加福建省2017年音乐类省级统考,并取得本科合格证。
三、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㈠报名:
1.网上报名:报考南音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1月18日前登录我校招生网站(网址:http://qztc.good-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考生必须于2017年1月19日上午9:00—11:00,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音乐类)》到泉州师范学院东海校区荣茂楼一楼大厅进行现场确认,并交报名费170元(根据闽价费〔2015〕267号)确定),领取校考准考证。
㈡考试:
1.考试时间:2017年1月20日(星期五)上午8:30开始。
2.考试地点:东海校区艺术大楼(候考室:E幢101室)
四、考试科目与要求
注:1.考生必须本人直接到考点报名,不受理函报;
2.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五、志愿填报与录取
参加校考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于4月1—15日将上传合格考生信息至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艺术类成绩平台并以短信形式通知合格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合格名单可在我校网站上查询:http://www.qztc.edu.cn/。
㈠录取批次:艺术本科A批 ㈡录取原则:
艺术类录取原则:采用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第二及以后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录取原则如有变化,请以《泉州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
㈢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和专业复查,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