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院设有奖学金、政府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奖助学制度。
奖助学金:按国家规定每年评选一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金额分别为8000元、5000元、4000元、2500元。
勤工俭学:学校将尽可能开辟勤工俭学(删除)渠道,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经济困难学生“减、免、缓”措施: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依据相应程序向学校申请减、免、缓缴学费。
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通过县区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在生源地的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每年最高8000元,还款期限最长为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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