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诚毅学院2015级新生入学须知(普通本科)
一、报到日期:2015 年9 月13 日
新生应持本院《新生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报到日期到我院报到,不要提前或推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由新生本人或家长发传真或来电向我院招生办请假(传真号码:0592-6180587),假期不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报到者,以旷课论,超过两周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到校时将进行体检复查。凡体检复查不符合专业要求的或有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新生接待站: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学校在厦门火车站、厦门北站、集美大学新校区南大门(万达广场对面)均设有新生接待站。乘坐飞机来厦的同学,请自行乘坐的士或快速公交(BRT)至诚毅学院。
三、新生报到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99号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详见学院网站-团学工作-迎新频道)邮编:361021
招生事宜联系电话:招生办0592-6182895、6183328传真号码:0592-6180587
新生报到事宜联系电话:学工部0592-6182877、6183901
户口迁移咨询电话:保卫部0592-6182609
四、新生报到注意事项:
1、新生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及时办理党、团员关系转移手续。
2、福建省内生源户口一律不迁,福建省外生源自由选择是否迁移户口。
办理户口迁移者应注意以下几点:
(1)、户口已迁入我省院校学生集体户的省外生源学生,提供加盖派出所公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
(2)、
①户口迁移证的姓名、出生日期必须与入学通知书、身份证完全一致(不得使用别名、曾用名、同音字或更改姓名),否则不能落户。户口迁移证上应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出生地和籍贯一栏必须分别填写到省、市(县),直辖市必须填写到市、区(县)。若有涂改之处,必须加盖开证单位校对章。
②户口迁移证必须注明居民身份证号码,对未办理居民身份证或已办理但未领到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遗失者,必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
③户口迁入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99号。
④迁移户口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31日,逾期不予办理。
3、新生报到时应携带准考证并缴交入学通知书、身份证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5张。
4、学生日常用品可在校内购物中心或校外各大商场超市购买(也可自带)。学生床铺尺寸男生90×200公分,女生90×180公分。自带箱子,不要超过75×55×35公分(长×宽×高)。
5、根据厦门市医保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须参加厦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凭厦门市社会保障卡就诊。2015-2016年度政府补贴每生470元,学生自费每生130元。
五、新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汇款帐户:
新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若得到批准,可向贷款银行提供我院收款专用帐户
开户名称: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帐号:4100020109264029077
开户行:厦门工商银行集美支行
六、新生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
1、缴费标准:详见背面“集美大学诚毅学院2015级新生收费项目及标准”
2、缴费方式:为规范收费和方便学生缴费,新生入学及在校期间缴费实行银行代扣缴办法。学院委托建行、工行开立缴费卡,随入学通知书寄上,用卡前须详细阅读银行的《友情告知》。在使用建行龙卡借记卡前,请您本人尽快持身份证原件及龙卡借记卡到就近建行网点的柜面进行密码修改;在使用工行牡丹灵通卡前,请您本人尽快持身份证原件和牡丹灵通卡到工行任意网点的柜台办理激活和设置密码手续(激活灵通卡后才能存钱)。若无上述操作处理,学院将无法通过银行代扣,会给您来校报到时带来不便。新生应与银行签订《批量代收业务个人客户第三方签约申请表》,请详细阅读该表的“银行声明”,将该表填写完整,并将学生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粘贴在该表格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单”处。请在8月24日前将应缴款项足额存入银行缴费卡。新生在银行柜台办理存款时,请注意核对银行卡号及姓名是否相符,若有疑问可致电相关银行咨询:集美建行0592-95533(24小时热线电话)0592-6063861、6681918、6215282、6063873(工作日时间9:00-12:00、14:00-17:00);集美工行0592-95588(24小时热线电话),0592-6290888(工作日时间9:00-12:00、13:00-17:00)。银行扣款截止日期2015年9月7日。银行缴费卡将作为学生在校期间缴交学杂费、校园卡圈存及领取款项的专用卡,请妥善保管。入学报到时需带银行缴费卡到校。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2015年7月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2015级新生收费项目及标准
专业和标准 项 目 |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 |
数学与应用数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法学、汉语言文学、英语 |
电子商务、学前教育、法学(海商法方向)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车辆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交通运输、物流管理、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食品科学与工程、金融工程 |
音乐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舞蹈学、软件工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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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
15000 |
16500 |
17000 |
18000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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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宿 费 |
1400 |
1400 |
1400 |
1400 |
1400 |
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入住并按四人间学生公寓标准预收,入学后按实际住宿情况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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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费 |
预存餐费 |
300 |
300 |
300 |
300 |
300 |
收回学院代垫学生校园卡预存餐费 |
教材费 |
600 |
600 |
600 |
600 |
600 |
预收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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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训用品 |
1100 |
93 |
93 |
93 |
93 |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含半军事化管理的相关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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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体检费 |
40 |
40 |
40 |
40 |
40 |
入学复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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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8440 |
18933 |
19433 |
20433 |
22433 |
注:1、新生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省物价部门核准的规定标准收费。
2、学费、住宿费和代收费不予减、免、缓,学院亦不办理贷款手续。
3、教材代收费先预收,按实际支出逐年结算、公布,毕业时多还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