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理工职业学院

第六章 收费标准、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费按照漳价费[2015]16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住宿费按照闽价费[2012]321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学生退费按闽价费[2013]41号文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我院开通入学“绿色通道”,积极采取奖、助、补、缓、贷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在校学习期间的经济困难:

责任编辑:fj073

第六章 收费标准、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费按照漳价费[2015]16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住宿费按照闽价费[2012]321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学生退费按闽价费[2013]41号文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我院开通入学“绿色通道”,积极采取奖、助、补、缓、贷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在校学习期间的经济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