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2026年面向普高学生招生章程

一、院校基本情况
学院全称: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
校址:江苏省昆山市马鞍山西路1058号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职教育
批准成立的时间:2005年5月
批准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
二、院校简介
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台湾知名人士热忱投资举办的民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办学以来,学校秉承“诚正、弘毅、奋进、创新”的校训,以“成就学生未来,助力区域发展,增进两岸交流”为教育使命,以“学生热爱、企业追求、BOSS摇篮”为教育愿景,以“培养具有工匠精神、可持续发展能力、业界乐用的技术技能人才”为教育目标,崇尚“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教育思想。
学校创建了独具特色的“工学结合专班、校企双主体育人”人才培养模式,成为台商企业技术骨干的摇篮。先后与300多家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与80多家知名大型企业集团共建教学实训基地;与昆山高新集团深度合作,共建(两岸)科教创新基地,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培养精英高技能人才,促进教育、科技与产业发展;与昆山开发区管委会、昆山咖啡产业龙头企业合作共建“昆山咖啡产业学院”申报成功首个高职院校咖啡专业;智能制造学院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共建了立讯精密智能产业学院等,开展匠工数控人才培训,共同培养人才,增强育人能力。
三、组织机构
学校设有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为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1.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省内和省外分专业招生计划。
2.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
3.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生计划及收费
1.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及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2.高水平专业19800/年 、文科类专业16000/年 、理工科类专业 18000/年、艺术类专业20000/年、住宿费1500/年。学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关于优化民办高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 收费发〔2023〕677号)文件标准执行。住宿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 162号 ) 文件标准执行。
3.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最新政策执行。
五、报考条件
1.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学校。
六、录取规则
1.江苏省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学校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录取。进档考生的基准成绩为投档成绩,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当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关于投档的同分排序规则安排专业。
2.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各省公布的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对进档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3.江苏省艺术类录取规则:省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类别省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并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4.我校各专业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指导意见中规定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均按可以录取执行。
5.投档时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对进档考生的专业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6.我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同步处理调剂专业志愿,在不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的情况下,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直接安排专业,即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填报不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进档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
7.对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分或降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八、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10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6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我校在籍学生,每年可申请最高20000元/年的助学贷款。
5.学校采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大三期间带薪实训,月岗位津贴超5000元;同时,校内开发了许多勤工助学岗位供低年级同学选择。
九、领导与监督机制
校领导全过程参与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2—57899791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马鞍山西路1058号 邮编:215300
联系电话:0512―57899792;传真:0512-57800718
学院网址:www.dy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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