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选拔优秀在校大学生暑期进机关实习(见习)的通知
关于继续选拔优秀在校大学生暑期
进机关实习(见习)的通知
各区县(市)委组织部、机关工委,市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驻甬各高校党委组织部:
近年来,我市开展选拔优秀在校大学生暑期进机关实习(见习)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为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我市高校党建工作,持续开展“青春党建”主题系列活动,引导大学生走进机关实习,提高理论水平、锻炼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2017年继续选拔部分优秀在校大学生暑期进机关实习(见习)。现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选拔部分优秀大学生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习(见习),让大学生了解机关事业单位为民服务的流程和措施,帮助大学生开阔视野、积累经验,提升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通过大学生进机关实习,近距离接触机关党员干部,感受机关作风,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
二、主要内容
由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推出一些非涉密的合适岗位,通过公开发布、双方对接,在暑期安排优秀大学生实习(见习)。
三、工作安排
1.岗位征集:5月下旬,各市直单位填写大学生实习(见习)岗位信息表(附件1),汇总至市直机关工委(联系人:宋春土,电话:89182463,邮箱:jb2463@163.com)。各区县(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大学生实习(见习)岗位信息表,由本地机关工委汇总后,报市直机关工委;
2.宣传发动:6月7日前,通过明日菁英网(www.jy54.cn)、“明日菁英”微信公众号发布岗位信息。各高校做好大学生的组织发动,于6月10日前将工作联系方式反馈市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韩甜,电话:87139308,邮箱:317984712@qq.com);
3.网络报名:6月7日—6月11日,在甬高校在读大学生登录明日菁英网,查阅岗位信息并投递《大学生实习(见习)报名信息表》(附件2,其中院系推荐意见、院系盖章可正式录用后办理)。市人才服务中心将大学生网上报名情况反馈各相关高校;
4.审核及录用反馈:6月12日—6月20日,报名情况经各高校审核后,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反馈各相关单位。各单位确定实习(见习)人选并签订实习(见习)协议(参考文本见附件3)后,将录用情况等相关资料反馈市人才服务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将录用情况统一告知相关高校,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5.实习及鉴定:7月初,大学生到实习(见习)单位开展实践锻炼。实习结束后,各实习单位及时做好大学生实习(见习)期的工作鉴定。
四、相关要求
1.参加实习(见习)大学生应是在甬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思想积极、道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无不良记录;
2.各安排实习(见习)单位应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甬政办发〔2014〕228号)文件精神,视情给予实习(见习)生一定的见习生活补助(除提供免费午餐外,建议每月另行补助1000元/人),所需经费由各单位在日常公用经费中解决;
3.安排实习(见习)的单位应指定专人作为实习生的指导老师,加强对实习生的教育引导,做好实习生参与机关事务、开展调查研究等日常工作。
附件:1.大学生实习(见习)岗位信息表
2.大学生实习(见习)报名信息表
3.实习(见习)协议(参考格式)
中 共 宁 波 市 委 组 织 部 中共宁波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中共宁波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7年5月22日
附件1
大学生实习(见习)岗位信息表
单 位 情 况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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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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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电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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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虚拟号)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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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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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位 情 况 |
需求岗位 |
人数 |
岗位要求 |
待遇(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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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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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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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注:1.“岗位要求”包括对实习岗位的工作描述、实习时间段、工作时间,及特殊
岗位对政治面貌、性别、学历等的要求。
2.本表可在东方党建网(web.dfdj.gov.cn)或明日菁英网(www.yj54.cn)下载。
附件2
大学生实习(见习)报名信息表
姓 名 |
性 别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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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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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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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户口所在地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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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及专业 |
入学时间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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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实习单位/岗位 |
拟实习时间 |
年 月 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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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服从单位(岗位)调剂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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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 |
简历可以后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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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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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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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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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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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mail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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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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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院系 推荐意见 |
院系联系人: 电话: (院系盖章) |
注:本表可在东方党建网(web.dfdj.gov.cn)或“明日菁英”网(www.yj54.cn)下载。
附件3
实习(见习)协议(参考格式)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职务:
乙 方:
所在学校及院系:
所在专业年级:
学生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实习协议期限
第一条 本协议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实习内容
乙方同意根据双方协商,在__________岗位进行实习。
在乙方实习期间,甲方指派__________为乙方指导老师,指导乙方在实习期间的工作。
乙方在实习期间,应该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认真完成指定的任务。
三、实习期间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进行实习,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安排的岗前培训。
甲方为乙方在实习期间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设备,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及其标准。
在乙方实习期间,甲方具有对乙方在安全、纪律等方面进行管理、保护的权利、义务。对在实习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由甲方为乙方按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处理,超出部分由乙方自己承担。
甲方负责对乙方在正式实习前进行单位文化、产品知识、工作技能,职业道德及单位相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实习期间的实习津贴
第三条 为更好地帮助乙方完成实习任务,乙方在顶岗实习后,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出勤天数,按每月____元的标准向乙方提供实习津贴,实习津贴在次月8日发放。
甲方为乙方购买商业保险,保额为____元。(承保内容见保单)
五、实习期间的劳动纪律
第四条 乙方在实习期间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单位和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专业素养和职业技能。
第五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的,甲方有权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罚。由于乙方过失或故意所为,给甲方或外派单位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中止实习协议。
六、本合同争议处理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