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药大学2017年音乐学(音乐治疗)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江西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9年,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教育部指派的对口支援西部的高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医学类硕士研究生(预科)基础培训基地”。
学校拥有湾里、阳明、抚生、望城四个校区。各类全日制在校生13893人,设有二级教学院(部)15个,直属附属医院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9所。设有本科专业24个,涉及医、理、工、文、经、管等学科门类。教师队伍中,有国医大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37人次、第十届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5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9人、省级优秀教师20人、省级名中医57人、省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35人、博士生导师59人。
近5年,共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581项,年均科研经费6711.37万元;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56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3项;有27项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教学成果获国家级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获得省级质量工程项目65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9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4项。
二、音乐学(音乐治疗)专业简介
江西中医药大学音乐学(音乐治疗)专业于2005年2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系我国医学类本科高校中率先独立设置的音乐治疗专业,学校大力支持音乐治疗专业建成我国一流的音乐治疗人才培养及科研创新基地。
2010年10月,我校音乐学(音乐治疗)专业获批江西省高校特色专业,同年,被列入江西中医药大学校级重点(培育)学科,2011年音乐治疗学科组荣获“优秀学科组”称号,学校现为中国音乐治疗学会常务理事单位。
学生在校期间,将接受全面的大学文化素质、系统的音乐理论与技能教育,接受音乐治疗临床训练和专业实践教育,毕业后能胜任综合医院、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心理咨询中心、养老院、特殊需求(自闭症,脑瘫,精神残疾,智力残疾)儿童中心、以及社区的专业音乐治疗师,中小学音乐教师,音乐特殊教育教师,应用音乐艺术科研或群众文化艺术管理等工作。
学校对符合毕业资格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专业名称 |
学 制 |
学 位 |
招生对象 |
招生名额 |
音乐学(音乐治疗) |
四年本科 |
艺术学学士 |
文科生 (对浙江省招收艺术类考生选考科目不受限制;江苏省招收艺术类考生,文理不限) |
50人(以各省公布计划为准) |
三、报考条件及招生省份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具有艺术特长的文科考生均可报考(对浙江省招收艺术类考生选考科目不受限制;江苏省艺术类考生均可报考,文理不限)。
2、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省份:黑龙江、河南、浙江、江苏、广西。
3、专业成绩使用省联考成绩省份:广东、福建。
四、报考与专业测试
(一)报名
1、考生持当地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报考证(无报考证者带本人学生证或学校、工作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到我校在招生省份设立的考点报名。报名费180元/人。
2、我校不接受考生跨省报考,考生只能参加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专业考试。
3、广东、福建两省考生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参加音乐类专业统考,我校认可专业统考成绩,不再另行单独组织校考。
(二)专业测试
1、考生须持身份证、报考证及我校专业准考证参加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
2、报名地点与考试时间安排:
省 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广 西 |
2017年2月11--12日 |
2017年2月13日 |
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 |
浙 江 |
2017年1月3--12日(网报) |
2017年1月17日 |
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 |
黑 龙 江 |
2017年2月11--12日(网报) |
2017年2月16日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江 苏 |
2017年1月15--18日(网报) |
2017年1月22日 |
南京师范大学 |
河 南 |
2017年2月5--9日(网报) |
2017年2月13日 |
郑州市24中 |
备注:具体报名时间、地点、考试安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或考试承办单位(考点)公布的信息为准。
3、考试内容:包括音乐技能、音乐素质、心理健康与沟通表达能力共3个方面。侧重综合素质,择优选拔。
考试内容 |
具体选考项目与内容 |
成绩比重 |
曲目要求 |
说明 |
音乐技能 |
声乐、器乐、舞蹈 |
70% |
自选1首曲目备考 |
任选一项为主项;允许有副项作为加试 |
音乐素质 |
视唱 |
25% |
抽卷面试 |
个别面试 |
心理健康与沟通表达 |
心理健康与沟通表达 |
5% |
即兴答问 |
个别面试 |
备注:不设笔试,声乐唱法不限。
4、专业成绩查询与合格证发放: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专业合格证的发放原则是按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比例发放。专业合格的考生才能报考我校。所有考生可于2017年4月10日后登录我校招生就业网(http://zjc.jxtcmi.com)查询成绩及排名,专业合格考生,我校不再单独寄发专业合格证。
5、有关艺术类专业统考事宜,按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办法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
2、当地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要求根据生源所在省份的录取政策执行。
3、考生需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分省招生计划在专业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予以公布。考生专业成绩由各省分别排名。
4、录取原则:黑龙江省、河南省、浙江省、江苏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录取原则为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份规定的艺术类普通本科批次(或相应批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招生计划最后一名录取时,如出现专业分数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福建省、广东省录取规则为执行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考生须取得所在省份的音乐专业统考合格证。
5、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新生入校后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有代考、冒名顶替等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省份,并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六、其它
1、收费标准:学费:9600元/人·年,住宿费:800元/人·年。
2、监督与咨询: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录取工作相关信息及时在“江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网”上公布,录取结果提供网上查询服务,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对专业成绩有疑问请咨询江西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对录取结果有疑问请咨询江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对专业成绩及录取结果有疑问,也可向江西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审计处反映或咨询。
七、联系方式
江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791-87118988
江西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 咨询电话:0791-87118681
江西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审计处 监督电话:0791-87118809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梅岭大道1088号 邮编:330004 网址:http://www.jxutcm.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