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师范大学奖励政策
八、奖学金与扶困助学
1、学校每年按有关规定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发放各类奖学金、勤工助学金、特困生补助金和减免学费,建立“以助学贷款为主,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为辅”的学生资助体系。
2、2017年江西省考生报考了我校一本招生专业并被录取的新生在获得正式学籍后,超出一本录取控制分数线10分(含)以上20分以下者,每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超出一本录取控制分数线20分(含)以上者,每人一次性奖励2万元。
九、毕业文凭和学位
学生获得学籍,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总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教育部规定的并加盖“赣南师范大学”公章的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所属的相应学科门类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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