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邑大学关于学费最新收费标准的通知

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报经广东省教育厅基财处、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批同意,我校学费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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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收费标准(元/生·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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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类 |
5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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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外语类 |
5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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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 |
10000 |
2016年秋季起入学的本科新生(含本科插班生)执行新学费收费标准,现在校学生仍执行原学费标准。
关于学费如有疑问,请咨询财务处:0750-3296161
详情可点击以下链接:http://cwc.wyu.cn/news/xw_view.asp?xwclass=办事指南&id=194
招生办公室
2016年7月7日

责任编辑:gd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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