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全国重点大学——北京林业大学,隶属于国家教育部,是一所农、理、工、管、经、文、法、哲、教育、艺术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重点建设的“211工程”和“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重点院校,是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试点建设项目高校。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的建设,繁荣校园文化,推动大学生素质教育工作的全面提高,2017年我校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
一、报名要求
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具有较高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艺术特长符合我校招生计划要求,文理兼招。
二、招生项目及要求
北京林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面向全国招收特长生34人,招生项目、拟签约人数具体如下:
专业类别 | 专业项目 | 拟签约人数 | |
A档 | B档 | ||
民乐 | 二胡、民族打击乐(含马林巴)、大阮(可兼中阮优先)、笙、笛子、唢呐、低音提琴 | 4 | 22 |
管弦 | 大提琴、长号、小号、双簧管、巴松、小提琴 | 3 | 14 |
舞蹈 | 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不包括芭蕾、体育舞蹈、街舞) | 2 | 18 |
声乐 | 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 1 | 4 |
说明:
(1)A档合格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需达到生源省区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水平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B档合格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需达到我校在考生生源省区第一批次普通类统招(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得低于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水平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省、上海市考生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
(2)专业项目按照重点次序排序。各项目拟签约人数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可能略有调整。
(3)拟报考我校的考生同时须根据所在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测试,合格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艺术团人选。
(4)除定音鼓、五音排鼓、低音提琴,其余乐器均需自带。
(5)自带服装、道具等演出应用物品。
(6)声乐、舞蹈考试需伴奏者请自备乐器或伴奏带(U盘、CD均可,MP3格式)。声乐考试提供钢琴,可自带钢琴伴奏员。乐器类考试不可播放伴奏带,学校提供谱架子,可看谱。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2017年1月10日8:00-2月10日17:00。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需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表。考生可以兼报项目,最多兼报一项。高水平艺术团测试不需要缴纳报名费。
2、材料邮寄:
材料邮寄时间:2017年2月11日—2月17日。(以寄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将以下材料按顺序以 A4纸标准装订成册,为保证材料顺利被我办接收,请勿在2月11日之前寄送,并请务必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19号信箱,招生办公室收(邮政编码:100083)。信封左下角注明“高水平艺术团”。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做好备份。
(1)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申请表;
(2)所获艺术专业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参加过中学艺术团经历证明或中学阶段获省市级艺术比赛奖励证书复印件。
(3)影像资料:近期代表个人专业水平的剧目光盘(DVD光盘或者优盘,文件格式确保支持主流播放器,文件名为“项目-姓名-省份”)
四、资格初审
1、材料审核:
初审结果公布:2017年3月1日
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审核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申请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审结果及测试具体通知,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2、复试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2017年3月1日8:00—3月5日17:00
初审合格考生需要网上确认是否参加复试,没有按时间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校不再安排其参加复试。
五、复试安排和要求
1、报到、测试时间:2017年3月11日(如有变化见我校招生网)。
2、地点:北京林业大学(具体测试地点见报到当天发放的准考证)。
3、内容:
(1)管弦乐器:用五线谱识谱视奏,懂得基本乐理,个人演奏水平能够达到或接近业余最高级。自选曲目一首,视奏一段。
(2)民族乐器:能熟识简谱,懂得基本乐理,个人演奏水平能够达到或接近业余最高级。自选曲目一首,视奏一段。
(3)舞蹈: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考前测量,不达标者取消考试资格)。考生须有一定年限的舞蹈基训经历,舞感优良,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擅长表演。自选舞蹈一个,基本功,摹仿。
(4)声乐:懂乐理,识五线谱或简谱,乐感好,音色纯正,五官端正,擅长表演。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考前测量,不达标者取消考试资格)。自选歌曲一首,视唱一段。
六、资格认定
学校高水平艺术团专业测试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艺术专业水平测试,根据专业水平测试结果,结合学校艺术团的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将合格考生分为A、B两档,分别享有相应的录取政策。
合格名单经北林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为我校最终入选名单。
七、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被我校确定为高水平艺术团合格考生者,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区,须按省级招办的相关要求在艺术团相应批次填报志愿),并在考生所在省区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A、B档合格考生高考达到相应分数,可予以录取,其中A档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招收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总数的15%。对于设置省级高水平艺术团资格测试的考生,必须同时获得相应的省级高水平艺术团资格后,方能被我校录取。
2、专业确定: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高考录取时A档考生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B档考生在其高考成绩(750分制,下同)上加40分参与专业选择,加分后仍未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相应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的,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剂专业,专业级差为3,1,0。高水平艺术团的招生专业计划单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区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
3、高水平艺术团录取的所有考生进入北京林业大学后均为学生艺术团团员,按相关规定参加艺术团的教学排练、校内外演出和比赛,不得擅自退团。
八、监督机制
1、我校将严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选拔程序及结果经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10-62338237。
2、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参加测试。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我校从严查处招生考试中各种作弊行为。对违规考生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九、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1月10日8:00—2月10日17:00
2、材料邮寄时间:2017年2月11日—2月17日(请勿提前寄送,截止日期以寄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