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南京林业大学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的省属重点高校。学校前身为中央大学(创建于1902年)森林系和金陵大学(创建于1910年)森林系,1952年合并组建南京林学院,1955年由武汉大学森林系、南昌大学森林系和湖北农学院森林系合并组成的华中农学院林学系并入南京林学院,1985年更名为南京林业大学。学校历经百余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以林科为特色,工科为主体,资源、生态、环境类学科为优势,理、工、农、文、管、经、哲、法、艺等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整体授予权、教授和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高校之一。现有8个博士后流动站,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9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27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或领域;专任教师1200余人,其中3位中国工程院院士,有一批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等杰出人才,博士生导师181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650余人。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本科专业73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品牌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10个;拥有本科、硕士、博士和外国留学生等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30000余人。
学校位于南京市主城区,坐落在风景秀丽的紫金山麓、碧波荡漾的玄武湖畔,交通快捷、便利,是一座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的“园林式、生态型、数字化”校园。
二、专业简介
学校艺术类学科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条件优良,拥有艺术学门类一级学科(设计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7个艺术类招生专业,分布在艺术设计学院和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
(一)艺术设计学院
1.环境设计
本专业主要从事环境与建筑艺术的总体规划设计,环境空间的规划与设计,把握环境与城市、建筑等相关因素的紧密联系,注重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有机结合,培养拥有创新思维和实践设计能力的当代环境艺术设计人才。
2.环境设计 (室内设计)
本专业在设计产业体系中,向上对接建筑设计,向下涵盖家具、照明及软装饰等设计领域。旨在通过对学生展开系统的设计理论教学和持续且深入的设计技能训练,培养能够基于各类具体使用需求而综合解决室内空间、功能、材料、工艺、照明及软装饰问题的复合型创新人才。
3.视觉传达设计
本专业立足为文化创意产业、品牌企业、广告产业及拓展设计服务领域等输送具有策划、创意、设计和执行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培养学生熟练运用视觉传达设计语言和方法,具备视觉创意与表达、视觉文化与推广、品牌创意与策划、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形象设计等专业知识与应用能力。
4.公共艺术
本专业对各种公共艺术理论、实践知识进行研究和学习,涵盖公共艺术本体形态、艺术形式、创作形式、方法技巧及审美意识等综合内容。培养具有扎实审美鉴赏、艺术造型、创意创作、环境设计等综合素质能力的优秀人才。
5.数字媒体艺术
本专业立足于数字媒体产业与文化创意产业,为广播电视、影视传媒、动漫游戏、网络媒体、数字化艺术拓展设计服务等领域输送具有数字媒体艺术策划、创意、设计和制作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6.摄影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系统的摄影理论,兼具媒体技术和人文艺术双重素质,能在摄影与传媒业从事影视剪辑、特效合成、创意策划、摄影创作、栏目包装、摄影广告创作、摄影专题制作等的高级数码摄影应用型人才。
(二)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
7.产品设计
本专业培养学生具备坚实的设计基础知识、先进的设计理念、敏锐的艺术感悟力、熟练的设计表现能力、严谨的逻辑分析力,具有产品设计基础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科研机构从事工业产品设计、家居产品设计、产品交互设计等相关设计工作的高级应用型设计人才。
三、招生省份及招生计划
1.招生省份
2017年拟在江苏、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甘肃等14省份招生。除江苏省以外其他省份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2.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 |
招生计划 |
01 |
环境设计 |
125 |
02 |
环境设计(室内设计) |
75 |
03 |
视觉传达设计 |
75 |
04 |
公共艺术 |
50 |
05 |
数字媒体艺术 |
25 |
06 |
产品设计 |
50 |
07 |
摄影 |
25 |
合计 |
425 |
注:以上计划为艺术类专业全国总计划,文理兼招,学校综合考虑生源质量、报考情况等因素,合理分配各省份计划,具体计划数以各省考试院(或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校考报名、考试
1.报名条件
(1)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条件;
(2)考生须参加生源地艺术省统考且成绩合格;
(3)考生须在生源省份考点参加校考,不允许跨省考试。
2.报名、考试地点
省份 |
考点 |
地址 |
河北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石家庄市高新区信工路18号 |
山西 |
太原师范学院 |
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319号 |
内蒙古 |
内蒙古艺术学院 |
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101号 |
黑龙江 |
哈尔滨华德学院 |
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5号 |
浙江 |
杭州师范大学 |
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仓前校区 |
福建 |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仓山校区) |
福州仓山区上三路8号 |
江西 |
南昌大学 |
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 |
山东 |
潍坊市招生办公室 |
见准考证 |
河南 |
郑州市106中学 |
郑州中原东路124号 |
湖北 |
湖北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
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 |
湖南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
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 |
广西 |
广西师范大学 |
桂林市育才路15号 |
甘肃 |
兰州城市学院 |
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
注:具体报名、考试地点及考试时间以各省考试院(考点)公布为准。
3.科目和分值
校考分素描和色彩两个科目,专业成绩满分各为150分。
4.内容和形式
(1)素描。人物胸像(提供图片),按照试题要求并依据所提供的图片,完成一幅素描作品。
(2)色彩。静物组合用品(提供图片,为生活中常见蔬菜、陶瓷器皿、玻璃器皿、瓜果、花卉、食品、饮料、厨具、各色衬布等),按照试题题意及试卷中规定的,完成一幅色彩静物画。
5.要求
构图完整,造型严谨;色彩关系准确,色调和谐,色彩丰富;塑造充分,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表现手法不作统一限制,不得标有与画面无关的任何标记。
6.用具和时间
(1)试卷纸为四开画纸(考场提供)。
(2)考试时间为每科目3小时。
7.合格证
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发证数量不超过计划数的4倍。学校预计于4月中下旬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校考成绩。
8.收费标准
校考报名考试收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的文件(苏价费[2007]423号)执行:155元/人。
学校艺术专业学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的文件(苏价费[2014]136号)执行:艺术类6800元/人/年。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原则
1.江苏省考生参加省艺术专业统考,具体要求按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2.江苏省以外省份的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理统一排序)。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综合分=专业总分(校考成绩)+文化总分+加分(各省政策性加分)。
3.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综合分同分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福建等其他省份对艺术类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学校执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规定。
七、联系方式
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5427320
通讯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59号
邮政编码:210037
本简章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