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2.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500元(沪价行 〔2000〕120号);
3.中澳合作办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
责任编辑:sh011
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2.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500元(沪价行 〔2000〕120号);
3.中澳合作办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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