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安徽工程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安徽工程科技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校 址:安徽省芜湖市赭山东路 8 号
邮 编: 241000
一.录取原则:
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精神执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
1 .学院对进档考生其专业的具体安排是:对于报考我院的考生,学院设置专业分数级差,专业分数级差为 3 分。进档考生录取专业时第一志愿考生,以实考分排队录取;若考生的成绩未达到其第一志愿专业的录取分数,则其总分减去专业级差分后参与第二专业志愿排序;若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录取,再减去一个级差分参与第三志愿排序,如此依次类推。
2 .对文化和专业均达线的安徽省艺术类考生,其录取办法是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分数综合排名(综合成绩 = 专业成绩 / 专业满分× 700+ 文化成绩 / 文化满分× 300 )择优录取;外省艺术类考生,其录取办法是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分数综合排名(综合成绩 = 专业分× 70%+ 文化分× 30% )择优录取。
3 .学院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学院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4 .英语专业的英语高考成绩原则上应在 105 分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英语高考成绩原则上应在 95 分以上,且须加试口语并成绩良好以上,则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5 .学院录取新生时各专业对身体的要求详见《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6 .学院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 江苏省考生报考我校普通类本科专业的资格要求选测为 2B ,必测为 4C1 合格;艺术类专业要求是 7 门必测科目 D 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
D 级)。考生进档后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收费标准
学院招收的新生,其收费标准严格按安徽省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如有调整,以安徽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
1 .学费 :
理科类专业每生每年收取 3900 元,其中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业设计、土木工程等专业每生每年收取 4290 元;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年收取 3500 元,其中英语专业每生每年收取 3850 元;艺术类各专业每生每年收取 7000 元。
2 .住宿费:
学生宿舍实行部分公寓化管理,按不同的住宿条件,收费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 800-1000 元。
3 . 其它费用:
如书籍、生活用品等费用属代收代支项目,均按实际收取。
三.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结果评定,特等奖 2200 元 / 年 / 人,一等奖 900 元 / 年 / 人,二等奖 600 元 / 年 / 人,三等奖 400 元 / 年 / 人,奖励面 32% 。
• 其他专项奖学金由用人单位根据专业和人才需求设立。如索维奖学金 40000 元 / 年;美欣达奖学金 20000 元 / 年;瑞德奖学金 5000 元 / 年;绿扬奖学金 3000 元 / 年。
四. 困难学生的资助
1. 国家助学贷款:学院积极联系有关银行向取得本院学籍符合条件的特困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帮助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款人民币 6000 元,在校期间学生不需支付利息。贷款还款最长期限为毕业后 6 年。
2. 勤工助学:学院利用国家财政核拨、院内筹措和社会捐助经费建立勤工助学基金,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积极安排特困生上岗。每月根据工作情况支付勤工助学报酬。
3. 各项奖、助学金:根据核定指标和条件评定。如国家奖学金 8000 元 / 年 / 人,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元 / 年 / 人;国家助学金平均 2000 元 / 年 / 人。
4. 困难补助:学院每学期拨出一定数额的学生困难补助专款,临时性、突发性灾害造成意外困难的学生给予适当补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五. 毕业生就业
毕业生就业是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方式实现就业,毕业生就业立足安徽,面向全国。学院提出“三做”教育理念,着力培养学生诚实做人、踏实做事、扎实做学问的品格和能力,毕业生具有基础知识扎实,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的特点。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广拓就业市场,形成了相当规模的就业信息网络和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就业指导中心定期向社会发布毕业生资源信息;广泛收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并常年开展校园招聘活动,帮助毕业生联系推荐就业单位,每年均有大量省内外的用人单位前来学院招聘毕业生,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我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 95% 以上。毕业生省内就业占 55% 左右,主要集中在合肥、芜湖等中心城市;省外就业占 30% 左右,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考取研究生和出国留学占 15% 左右。 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连续三年我院被授予“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2008 年被授予“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安徽工程科技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