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意见出台
记者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安徽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出台。与去年相比,安徽今年高考政策在“征集志愿”和“降分征集志愿”专业设置等方面作了变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已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且被录取的考生,今年不得再参加高考。 继续实行网上评卷
今年考试时间仍为6月7日和8日两天,其中,6月7日考语文和数学,6月8日考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和外语。语文、数学(文、理)、外语(含听力)各科满分为150分,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文化课总分的满分值为750分。
记者了解到,考试模式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其中统考科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其中数学分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和地理等学科;“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学科。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人表示,今年高考评卷继续实行网上评卷。高考成绩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或下载打印,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至6月27日前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登记查分查卷。
各录取批次均设平行志愿
今年安徽普通高校招生仍实行 “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并采取网上志愿填报方式。
记者了解到,文理科志愿设置:文理科录取分提前批(含本科和高职)、第一批本科院校(重点院校及参加该批次录取的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第三批本科院校(民办本科院校及独立学院)、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共5个批次。各批次均设置“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根据院校的未完成计划进行“征集志愿”投档,计划仍未完成则进行降分投档。
提前批次军事院校(含国防生)和免费师范生两类实行“平行志愿”,设置A、B、C三所院校平行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该批次其他院校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4个专业及专业服从志愿。
今年第一至第三批本科院校的“平行志愿”均包含A、B、C、D四所院校;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的“平行志愿”包含A、B、C、D、E、F六所院校。第一、二批本科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第三批本科和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计划及院校追加的计划,面向批次线上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同时,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也可以据此计划填报“降分征集志愿”,作为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降分投档的备档。“征集志愿”和“降分征集志愿”均包含A、B、C、D、E、F、G、H八所院校志愿(其中第四批设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按考生填报的“降分征集志愿”进行逐分降分投档。
对于文理科特殊招生、艺术类、体育类的志愿设置,考生可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查询。
加分考生录取与否学校决定
据了解,今年高考录取,安徽仍实行加分政策。但针对不同的情况,加分政策略有区别,并且对于加分考生,最终是否被录取,则由学校审查决定。
记者了解到,对于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等6类考生,以及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等可以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少数民族考生、侨眷等考生,可在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认可和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等,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本报提醒,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款的考生,省考试院投档时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不予累加。
今年整个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8月中旬结束,具体录取日程安排另行制订。考生可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和安徽教育网以及高等学校所提供的途径查询和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