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广西大学艺术学院坐落于环境优美的广西大学东校园。学院依水环湖,绿树成荫,秀色宜人,有着浓郁的艺术学习氛围。艺术学院硬件设施完善,具备较好的办学条件。现有6000多平米的教学楼,拥有功能齐备的琴房、画室、舞蹈教室、多媒体教室、专业工作室、美术展厅、音乐表演厅等。学院现有美术学、音乐学、舞蹈学及艺术设计四个本科专业,专业门类齐全、并形成多学科、多层次、主辅分明的办学格局。艺术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逐年提高。现有教职员工50多人,其中教育部艺术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1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2人,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者占教师总数的90%。学院的学缘结构良好,部分教师曾留学日本、乌克兰等国,任职教师分别毕业于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北京舞蹈学院、西安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等著名的高等艺术学府。近年来,学院的教学科研、艺术实践成果颇丰,先后承担省部级课题十余项,编写出版教材多部,发表学术论文40多篇,多次荣获广西各类比赛一等奖。 一.专业介绍 ●专业名称:艺术设计 学历:本科 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视觉审美与造型设计为基础,以环境艺术设计为核心,培养以计算机为主要工具,能掌握艺术与技术相统一的方法从事室内装饰设计、家具设计、室外景观设计、庭院设计、公共设施设计、宾馆设计、餐饮环境设计、商业展示与设施设计等高级艺术设计的综合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速写、风景写生、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设计表现技法、计算机设计、人体工程学、室内设计基础、住宅与办公室内设计、餐饮环境设计、影视及音乐厅设计、旅游度假区设计、宾馆与商用环境设计、家具设计、装饰构造与材料、建筑设计基础、园林艺术、建筑装饰概预算、装饰施工与监理等。 就业范围:毕业生可在城建、科研、设计、教学等单位从事环境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等工作,也可在房地产业、家居装饰设计企业、家具生产企业、会展广告业等领域就业。 ●专业名称:美术学 学历:本科 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美术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为主,培养学生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系统地掌握现代教育理论与教学方法,能够胜任学校美术课堂教学、课外艺术活动、校园文化建设,成为从事美术教育、美术研究和美术普及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学、中国画、油画、版画、书法与篆刻、中外美术史、服装设计、室内设计、电脑美术、美术教育学、美术心理学、美术教学法、摄影、透视学、应用文写作、公共关系学等。 就业范围:毕业生适合在各类大专院校、文艺团体、文化宣传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美术教学、美术创作、规划与设计、各类美术活动组织、美术研究及美术普及工作。 ●专业名称:音乐学 学历:本科 学制:四年 ★音乐表演(声乐、器乐) 培养目标:本培养方向以音乐专业技能、音乐理论、音乐基础知识学习为主,培养学生具有较高的音乐表演能力,音乐文化素养、较强的专业艺术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的专业音乐人才,系统地掌握舞台表演、现代音乐理论与教学方法,能够胜任文艺团体演出、专业院校的教学、学校音乐课堂教学、课外艺术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成为从事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研究和音乐普及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主科、乐理、视唱练耳、和声、配器、曲式与作品分析、合唱与指挥、作曲技法、中外音乐史、艺术概论、民族音乐概论、应用文写作、演艺化妆等。 就业范围:毕业生适合在各类大专院校、文艺团体、文化宣传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音乐教学、音乐表演、音乐编辑、音乐研究及音乐普及工作。 ★音乐教育(声乐、器乐、舞蹈) 培养目标:本培养方向以音乐教育专业技能、音乐理论、音乐基础知识学习为主,培养学生具有较高的音乐文化素养、综合的艺术表现能力和实践能力,系统地掌握现代教育理论与教学方法,能够胜任个大中专学校音乐课堂教学、课外艺术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成为从事音乐教育和音乐普及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主科、乐理、视唱练耳、和声、配器、曲式与作品分析、合唱与指挥、钢琴伴奏编配、作曲技法、中外音乐史、艺术概论、民族音乐概论、音乐美学、电脑音乐制作、音乐教学法、形体、心理学、教育学、公共关系学、管理学、应用文写作、演艺化妆等。 就业范围:毕业生适合在各类大专院校、文化宣传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音乐教学、音乐表演及音乐普及工作。 ●专业名称:舞蹈学 学历:本科 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舞蹈学专业技术及专业基础理论为主要学习内容,以国家文化建设需要为培养方向。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专业技能和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了解相关人文科学知识,较高的综合素质。成为能够在专业艺术团体、群众文艺团体、各类大专院校从事舞蹈教学工作、课外活动指导、舞蹈表演、编导等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芭蕾舞基训、古典舞身韵、民族民间舞、现代舞、舞蹈剧目、少数民族舞蹈、舞蹈毯子功、舞蹈编导、舞蹈教学法、中外舞蹈简史、舞蹈写作教程、中外舞蹈思想教程、芭蕾舞史纲、欧美现代舞史、舞蹈专业英语、舞蹈文献检索与利用、中国舞蹈意想论、中外舞蹈思想教程、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心理学、教育学等。 就业范围:毕业生适合在专业文艺团体、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电视台及相关的文化艺术部门从事舞蹈表演、编导、艺术指导,以及本专业教学科研工作。 二.招生计划
三.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四.报考办法 1.报名方式:广西区内考生以艺术类联考作为录取依据,我校不再单独组织考试。陕西、湖南、江西、山东 、河南考生须采取面报方式,在考前1-2天到我校在上述五省指定的考点报名。 2.考生本人凭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艺术专业高考考试准考证到现场报名和考试。 3.报名考务费美术类150元/生,音乐舞蹈类200元/生。 4.如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按该省相关政策执行。 五.分省专业计划及考试安排
六.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 (一)美术类(含艺术设计和美术学专业): 1.专业考试科目:色彩、素描 2.成绩评定办法:每门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折合为200分。 注:美术类两专业在广西区外同一省统考一份试题,我校在同一省的美术类单考成绩对两专业均有效,美术类考生在指定考点报名时,报任意一个专业均可,专业的确定以高考填报我校专业志愿为准。 (二)音乐学 1.音乐表演考试科目(1+1): (1)视唱听音 (2)专业主科: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任选其一门主科目。器乐专业招收:大提琴、扬琴、笛子、钢琴四个专业。 2.音乐教育考试科目(1+1+1): (1)音乐理论(1门):视唱听音 (2)专业科目(1+1):演唱、器乐演奏任选其一门主科目,主科目考声乐还须加试器乐或舞蹈,主科目考器乐的还须加试声乐或舞蹈。 3.成绩评定办法: 音乐表演:主科考试满分为100分、视唱练耳满分为:50分,总成绩为150分 音乐教育:主考科目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满分为10分,视唱练耳满分为50分,总成绩为160分。 注:音乐表演或音乐教育考生,考试主科为演唱的要求:考试曲目自选独唱歌曲一首(3分钟左右),考生自备乐谱,由考点统一代为伴奏。考试主科为器乐演奏的要求:除钢琴由考点提供外,其它乐器自备。考试曲目自选,包括:练习曲一首;乐曲、奏鸣曲、协奏曲任选一首或一个乐章。 (三)舞蹈学 1.自选表演:舞蹈剧目(舞种不限)一个。 2.基本功展示:个人技术技巧组合(限1分钟)。 3.即兴表演:即兴表演能力测试(1分钟)。 4.成绩评定办法:自选表演满分100分,基本功展示及即兴表演各门满分50分,总成绩为200分。 5.报考基本条件:符合各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态匀称,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注:我校将于2010年4月20日前按照1:4的比例发放合格考生成绩通知单(合格证),同时所有考生从当天起登陆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 直接查询专业课成绩。( 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gxu.edu.cn) 文化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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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录取原则 考生在取得所在省联考合格证和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未组织联考省份的考生以我校专业考试为准),且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地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我校录取。我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专业成绩为基准择优录取(广西除外),同等条件下 文化分优先;如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政策为准。 八.入学与复查 1.新生报到时,必须携带专业课考试准考证、专业课考试合格证、我校录取通知书,按照入学须知中的各项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2.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体检与复试,凡复试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