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学校全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595)。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座落在世界著名的风景游览城市和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学校始建于1960年,2006年更名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一级学科未覆盖的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工程、工商管理、会计、法律、翻译等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工程硕士授权领域11个。学校开设有本科专业63个,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6000余人。
艺术与设计学院于1985年开始招收设计类学生,是全国最早开设设计艺术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是广西最大的设计艺术人才培养基地之一,学院现有工业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书法、数字媒体技术等本科专业;有艺术硕士专业硕士点一个,两个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硕士点--工业设计和数字化艺术与设计。其中设计学一级学科为广西重点学科,工业设计专业为广西特色专业,数字媒体专业群(含数字媒体技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等三个专业)为广西优势特色专业群,动画创作实验中心是广西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设计类虚拟实验中心是广西自治区级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学院还是广西工业设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广西动漫人才培养基地、广西区优秀室内设计教育机构。
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的专业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75人,包括教授、副教授36人,高级实验师2人,讲师27人,硕士生导师25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占80%以上。近3年来,学院获广西教学成果三等奖2项;获全国多媒体教学课件大赛一等奖6项;出版专著13部,教材15部,其中“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和中国电子教育学会优秀教材1部。学院教师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16项、地方政府和企业委托项目110项,科研经费合计达500多万元,获得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50余项;15件教师艺术作品被广西民族博物馆及各级美术馆收藏。
学院现有本科生1800余人;在校硕士研究生36人。学院注重应用型人才培养,实施实践动手能力与创新能力并重的设计人才培养方案,效果良好,就业率每年都保持在92%以上。学生积极参加包括全国大学生广告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国际旅游小姐全国总决赛等重大赛事在内的各类专业比赛,并获得奖项超过900项,是全国同类院校中获奖数目、层次较高的院校之一。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设计学类专业自2017年开始实施大类招生(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方向]、动画五个专业),学生进校一年后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入相应专业学习。
二、招生范围
面向广西、广东、浙江、江苏、河北、贵州、河南、山西、黑龙江、福建、安徽、山东、湖南、湖北、江西等省招生。
三、报考须知
1、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
2、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招生规定,通过本省美术类联考并取得合格证。
(2)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3)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方向)专业报名要求: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6cm。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腿型要粗细均匀,中线笔直。
3、报名方式:严格按各省考点报名要求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18位数字的身份证原件;
(2)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提供的普通高考准考证或报名号;
(3)考点规定的其他材料。
5、考试成绩查询:我校将于4月中旬前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提供考试成绩查询,专业考试合格者,由学校按相关规定的比例寄发合格证;专业成绩不合格者不另发通知,合格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专业考试时未填写本省高考考生号者,请于3月底前将本人高考考生号电话告之我校0773-2290400)
6、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规定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录取原则
符合教育部和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美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参照其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以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