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奖助政策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
资助对象: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广东省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一年级新生。
资助标准:每人最高不超过6000元。
申请条件:考入省内高校的新生开学时向学校申请考入省外高校的新生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考入省外高校的新生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服兵役学生教育资助
资助对象:应征入伍及退役学生。
申请流程:
(1)入伍后的学生填写并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本人或家属的银行卡复印件(需填写清楚开户人以及开户信息)。
(2)退役后仍在读的学生填写并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退役通知书复印件、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需填写清楚开户人以及开户信息)。
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二年级及以上优秀在校学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经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认定的困难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
资助标准: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年4000元;困难学生每生每年3000元;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按学期发放)。
(2)在校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按学期发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
贷款金额:原则上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0元。
申请方式: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可在开学前(一般为每年7-9月)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前五年内可只需偿还利息不需还本金,自毕业第六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助学贷款年限可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已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直接在网上申请续贷。绿色通道
申请对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办理流程:
(1)已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可登录易班APP,点击“迎新模块”选择绿色通道提交“生源地贷款信用证明”即可;
(2)未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如果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按时缴纳学费,亦可不提交“生源地贷款信用证明”提交学生家庭当时确实经济困难的证明即可通过绿色通道。
学费减免
资助对象: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
资助标准:根据申请人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学费减免为2000元/年、3000元/年、6000元/年三个档次。
困难补贴
资助对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学生
资助标准:包括临时困难补助和专项困难补助:
临时困难补助1000元-4000元/人(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发放)。
专项困难补助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校根据学生的实际困难安排发放。
校内奖学金
(1)优秀学生奖学金
奖励对象:全日制在校品学兼优的学生。
奖励标准: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300-2500元不等)。
(2)学院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全日制在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奖励标准:一等励志奖学金、二等励志奖学金、三等励志奖学金(300-1500元不等)。
(3)学院助学金
资助对象: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发放助学金1000元/人。
(4)学生日常奖励
奖励对象: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奖励标准:(品行奖)道德风尚奖、服务基层奖;(学习奖)学习成绩优秀奖、学习成绩进步奖、继续深造鼓励奖、班级零补考奖。
(5)其他奖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与工作积极分子、优秀学生标兵和励志自强标兵、优秀毕业生)
奖励对象: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奖励标准:对应奖项的奖状与到梦学分等
勤工助学
按照“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单岗位每月不超过32小时,双岗位每月不超过40小时,根据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时薪金额为19.8/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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