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体育专项测试工作考生须知
1、考生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根据准考证的测试时间安排参加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参加测试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2、我校羽毛球专项测试时间为2017年3月18日上午8:30-17:00,测试地点在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体育馆羽毛球馆;击剑专项测试时间为2017年3月19日上午8:30-17:00,测试地点在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东体育场击剑馆。
3、考生必须提前在测试前一日下午13:30-17:00到我校招生就业处报到(学校第一教学楼二楼),接受相关材料的验审,验审材料包括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省级(含)以上参赛秩序册、相关成绩册(秩序册和成绩册如提供复印件,则必须要竞赛组织部门加盖公章)、运动等级证书原件、比赛成绩证书原件、学籍证明原件、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两张。验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测试。
4、考生必须在参加测试当日7:50前到达测试地点(迟到超过半小时取消考试资格),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测试场地。学校组织考生进行测试说明和纪律教育。每项测试前,对考生随机抽签编号,考生要将编号随身佩带,此编号作为给出测试成绩的唯一标识。考生要妥善保管好每个项目的抽签号码。
5、每项测试前,评委将核对测试考生的抽签编号,考生要确认此项目的抽签编号后方可进行测试,以保证成绩记录的准确。在整个测试过程中,不可表露自己的姓名,否则视为违规,将被取消测试资格。
6、考生将按照运动项目、运动等级和性别分别编排进行体育专项测试。测试成绩也将按照运动项目、运动等级和性别分别排序。
7、考生在测试期间不得擅自离开测试场地,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如有到室外(或其他测试场所)参加体能测试的,需在相关工作人员带领下统一进行。整个测试期间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一经发现有违反纪律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8、单项测试结束后,考生要按要求离开测试场地。测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学校将统计汇总所有参加测试考生成绩并在现场予以公布。考生须在现场等候测试成绩汇总,在成绩汇总之前离开考场者,测试成绩视为无效。如考生对本人测试成绩存在质疑,可当场向组织组、测试组提出申诉。
9、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并成绩合格者,如报考我校,须参加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符合文化课单招条件的考生可参加其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文化课考试)。高考成绩公布后,速将本人高考考生号、高考成绩于2017年7月5日前报送我校。(电话:024-56865000 邮箱:zs6865000@163.com)
10、对于我校体育高水平羽毛球、击剑代表队建设急需且专业测试成绩优秀的部分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的规定,需参加其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我校将根据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结合有关招生考试教育机构提供的所有考生成绩,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11、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体育专项测试的举报受理工作(024-56864316)。对于在测试过程中违纪和作弊的考生,测试成绩作废,并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考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