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2026年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普通类(文史类或历史类、理工类或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则对比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传统文理科省份理工类依次对比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文史类依次对比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成绩、文科综合;高考改革省份物理类依次对比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历史类依次对比语文、数学、外语、历史。
2.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调剂规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3.当第一次投档未能录满时,依次接收后续批次投档考生,但只能录取到前一次投档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的招收和录取,按照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预科培养一年后,成绩合格者转入所录取专业本科阶段就读。
港澳台地区学生,新疆、西藏内地高中班,民委专项等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适用于除临床医学(八年制)之外的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招生管理部门要求的各种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招生比例限制。
报考学校普通本科层次普通类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各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学校在实施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考科目按照各省份教育考试部门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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