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山师范学院2026年奖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和“绿色通道”制度等多形式、多渠道的资助政策体系,各项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绿色通道”先办理注册,入校后再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经核实后可申报新生专项资助。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整合校内外各种资源,建立起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捐赠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助学金、捐赠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在内的“多元混合”、“多管齐下”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每一位大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
“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二
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原则上都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三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0元,新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70个基点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前五年内只需偿还利息,不需偿还本金,自毕业第六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助学贷款最长贷款期限可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可在开学前向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直接在网上申请续贷。
四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
资助对象是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广东省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一年级新生,每人最高不超过6000元。考入省内高校的新生开学时向学校申请,考入省外高校的新生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五
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
补助对象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及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减免。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补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
2.退役士兵学费减免资助
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
六
学校其他资助措施
(一)新生生活用品补贴
资助因购置生活用品而产生临时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标准为200—300元/人。
(二)新生学费资助
由于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缴纳第一学年学费且没有获得生源地政府学费资助的新生。资助标准为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应缴纳学费金额进行资助。
(三)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自己学习和生活条件的方式。目前校内设立的勤工助学岗位,包括科研助理、教辅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后勤服务助理等类型,校内岗位按自然月计算薪酬。
(四)校内奖学金
学校为全日制在校生设置了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生专项奖学金等校内奖学金。
(五)捐赠助学金
由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设立的助学项目。目前,我校校级层面社会捐赠助学金有仲明助学金等。
(六)临时困难补助
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金,为经济有临时困难的学生设立的补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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