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学院2017年本科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简章
百色学院2017年本科对口自主招收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简章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启动2017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7〕12号)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17〕7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第一章 学校情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为百色学院,部标代码为10609,英文名称为“Baise University”,注册地址为广西百色市右江区中山二路21号,学校有东合、澄碧2个校区。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通讯地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中山二路21号 邮编:533000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确保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实施招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通讯地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中山二路21号 邮编:533000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
第五条 我校2017年本科对口中职招生专业的收费标准最终以自治区和百色市的物价主管部门核批的标准执行。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收费标准按学生实际入住的宿舍收费标准收取。
2017年我校本科对口中职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详见下表。
专业 名称 |
计划 人数 |
学制 |
预缴学费 (元/年) |
对口中职专业 |
对应技工专业 |
电子信息工程 |
50 |
4 |
4600 |
信息技术类(电子与信息技术、电子技术应用) |
电工电子类(电子技术应用、) |
学前 教育 |
150 |
4 |
3700 |
教育类(保育员,幼儿园教师) |
其他(幼儿教育) |
财务 管理 |
50 |
4 |
4600 |
财经商贸类(会计、会计电算化) |
财经商贸类(会计)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50 |
4 |
10000 |
文化艺术类(服装设计与工艺) |
服装模特 |
计算机科学 与技术 |
50 |
4 |
4600 |
信息技术类(计算机应用、数字媒体技术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建设与管理、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计算机与数码维修、计算机动画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技术应用) |
信息类(计算机网络应用、计算机程序设计、计算机应用与维修、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游戏制作、计算机动画制作、计算机广告制作、多媒体制作、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 |
第四章 报考条件、推荐材料报送及考生资格审核
第六条 报考我校本科对口中职试点的考生除满足《关于做好我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2016〕18号)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属于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初中毕业起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毕业生所在学校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在2016年或2017年被我校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名单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查询,网址:http://zs.bsuc.edu.cn;
(三)在本校总评成绩年级排名前30%,但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不限排名(其中国家级技能比赛是指由教育部、国家有关部委举办或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自治区级技能比赛是指由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委厅举办或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总评成绩排名方式和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由校长实名向我校推荐;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积极向上,品学兼优。
第七条 各中职学校在2017年4月19日前将推荐材料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送给我校(以邮戳为准,逾期寄出的我校可拒绝接收,遗留问题由中职学校负责解决)。推荐材料包括:校长推荐信(须有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考生个人申请、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考生2014年度中职学校新生录取登记表复印件、获奖材料复印件、中职学校成绩登记表或成绩证明。所有材料均使用A4尺寸纸张,复印件由中职学校审核原件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加盖本校公章后按每名考生一份装订成册,同时按考生排名顺序附材料清单一份。
第八条 我校于2017年4月25日前完成对各中职学校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将审核结果报自治区教育厅及招生考试院备案,并在百色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五章 报名方式及考核方式
第九条 报考我校本科对口中职试点的考生必须参加考核,考核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科目设置及相应考试形式,着重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均采用联合测试的方式,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职能部门指导下,由广西师范大学牵头组织,其他招生院校配合完成。
第十条 符合本科对口中职试点报考条件且已参加我区2017年高考报名的考生,于4月17日前向所在中等职业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每名考生只能申报1所本科院校的1个专业(即每名考生只能申请参加一个专业的技能测试)。
第十一条 为方便考生,考生所在考点安排的原则为考生在某考点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就在该考点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我校各专业考核地点安排见下表:
专业名称 |
文化素质考试地点 |
职业技能测试地点 |
电子信息工程 |
1.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桂林市育才路15号) 2.桂林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广西桂林市穿山东路10号) |
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桂林市育才路15号) |
学前教育 |
||
财务管理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金鸡岭校区(桂林市七星区金鸡路1号)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桂林市灵川县灵田镇)。 |
备注:考试地点最终以准考证上的地点为准。
第十二条 文化素质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等3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100分,总分300分;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应科目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为准;考试形式为笔试,共计3个小时。
第十三条 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面试+实际操作的方法,满分300分,测试内容着重考察学生的专业基本技能与基本理论。
第十四条 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且经中职学校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姓名于2017年4月17日—21日登录《2017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考试报名及成绩查询系统》(http://bkzs.gxnu.edu.cn/pg/zz/login.php)进行考试报名,并打印《2017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表》,供现场确认时使用。
请考生于4月25日后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suc.edu.cn)及《2017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考试报名及成绩查询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再次确认考点安排。
第十五条 网上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17年4月28日8:30—17:00至该专业所在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缴纳考试报名费,领取准考证。
1.广西师范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桂林市育才路15号)第二文科楼一楼大厅。
2.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地点: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金鸡岭校区(桂林市金鸡路1号)体育馆。
第十六条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打印的《2017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表》1份、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缴纳考试报名费,其中文化考试100元/人,职业技能考试100元/人(按自治区物价局批复的标准收取)。
第六章 考试安排及成绩查询
第十七条 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29日上午8:30—11:30,考场安排见准考证。职业技能测试时间为2017年4月29日下午及30日全天,测试时间及考场安排以考点发布的公告为准。
第十八条 文化素质考试满分为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300分。考生综合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60%。其中,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符合下述条件者可提供材料,审核通过后可作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一部分的计分项,具体如下:
专业 证书
分值 |
自治区技能比赛(由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委厅举办的或者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的市级选拔赛 |
职业资格证 |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高级证 |
中级证 |
初级证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30分 |
20分 |
10分 |
30分 |
20分 |
10分 |
1.获得自治区技能比赛(由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委厅举办的或者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的市级选拔赛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满分30分,不累计计分;
2.获得专业领域的初级、中级职业资格证或从业资格证的,满分30分,不累计计分。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填写职业技能测试计分申请表(见附表1)并邮寄符合要求奖状材料(或者证明材料)复印件;所获得的职业资格证(或者证明材料)复印件。经我校审核后按照下表标准计分:
第十九条 考生可于2017年5月3日后凭身份证号和姓名登录《2017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考试报名及成绩查询系统》(http://bkzs.gxnu.edu.cn/pg/zz/login.php)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第二十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和招生考试院《通知》精神,凡符合报考条件,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其中国家级技能比赛是指由教育部、国家有关部委举办或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自治区级技能比赛是指由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委厅举办或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可向我校申请职业技能免试。
第二十一条 符合职业技能免试申请条件的考生,请于2017年4月19日前将《百色学院2017年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免试申请表》(见附表2)、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的方式寄送到我校审核,我校将于2017年4月25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suc.edu.cn)公示通过审核的免试者名单。
第二十二条 我校不认可其他2017年本科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试点高校的职业技能免试审核结果。
第七章 录取工作
第二十三条 我校按上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5倍为原则,划定各专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含文化素质考试分数线、职业技能测试分数线),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后,并于2017年5月3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suc.edu.cn)公布各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志愿。
第二十四条 2017年4月28日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站领取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密码),2017年5月3日10:00至5日17:00,考生凭密码函登录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填报2所院校的各1个专业(2所院校的专业志愿要相同或相近,以便通过成绩互认进行录取)。投档录取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本科对口中职试点的资格。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宣传工作,督促本校考生及时在网上填报志愿。
第二十五条 2017年5月8日至9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照顺序志愿投档原则投档后,我校各专业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素质考试分数高的考生;在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科目顺序,科目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符合条件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已通过我校审核的职业技能免试者如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达到我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优先录取。
第二十七条 我校各专业原则上按已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若出现各专业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自治区教育厅同意后我校可以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二十八条 我校提交的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suc.edu.cn)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2017年年底。
第二十九条 录取名单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于2017年8月前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第八章 报到和复查
第三十条 获百色学院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百色学院报到。
第三十一条 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入学时,对考生的身体进行复验,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
第三十二条 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在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第九章 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第三十三条 我校本科对口中职招生各专业学生单独编班开展教学。学籍管理按现行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完成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生,由我校颁发本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四条 本科对口中职招生各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享受普通高校本科生的有关政策待遇,品学兼优的学生可按规定享受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章 其他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百色学院本科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1.百色学院2017年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职业技能测试计分申请表
2.百色学院2017年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免试申请表
3.百色学院2017年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日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