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学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市(政府)奖学金、宝钢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校一、二、三等学习奖学金、学校单项奖学金以及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受奖比例占学生总数的30%。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由社会各界在学校设立的各种奖、助学金等。同时,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有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困难证明)入学后可以参加学校组织选用的勤工助学活动。
责任编辑:ln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