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普通本科新生入学指南(荆州校区)
报到时间
2016级新生入学时间为:2016年9月10日—9月11日。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报到入学,不要提前或推迟。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时间不超过二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未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由学校将其名单上报教育部,注销其录取信息。
网上自助报到
为简化新生入校报到手续,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和本指南后,请登录长江大学新生自助报到系统,完成相关网上报到流程。登录账号为考生号(14位),密码为录取通知书编号;考号、通知书编号请注意保密。
已在网上完成报到流程的新生,报到时到所在学院领取报到流程单,直接到宿舍入住。
没有完成网上报到流程的新生,到校后请先到所在学院服务台核实相关信息,打印报到流程单,再按流程单的指引办理相关报到手续。
迎新接站
一、在规定时间内(9月10-11日),学校在以下地点设有新生接待站:
1.荆州火车站﹙荆州荆楚大道﹚
2.荆州市沙市汽车客运中心(沙市红门路)
3.荆州市长途汽车客运站(沙市三岔路)
说明:
1.9月10日至11日我校在各新生接待站挂有迎新横幅,有志愿者(挂工作牌)为您服务,接待时间8:00—20:00。
2.需乘坐火车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购买优惠车票。
3.新生及其家人从家庭所在地至学校所有费用自理。
二、自行到校报到者,可选择乘坐以下公交车到达长江大学各校区:
东校区:乘市内4路、15路、17路、23路、30路公交汽车,在长江大学东校区下车。
西校区:乘市内14路、21路、25路、30路公交汽车,在长江大学西校区下车。
户口迁移、身份证办理
一、新生户口迁移: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具体请登录长江大学保卫处网站http:∥bwc.yangtzeu.edu.cn查询。
需办理户口迁移的,请持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
1.户籍关系迁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长江大学。
2.必须使用全国统一的户口迁移证,其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应与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档案一致。
3.户口迁移证上的身份证编码(18位)必须准确,字迹清晰。
4.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必须电脑打印,不能手写)严禁私自涂改,签发机关更改的要加盖户籍专用章。
二、新生入学前必须在当地办理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三、荆州市籍(包括辖区的8个县、市、区)新生在办理户口迁移时,不需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只须带常住户口登记卡。
自带档案
学生纸质档案由本人凭《录取通知书》直接到各县(市、区)招办领取,自行将密封好的档案带到学校,由各学院统一办理档案接收手续。
组织关系
是中共党员的新生,报到时须递交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含允许自带的党员材料等),由本人交至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后,再由学院党委(党总支)集中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新生党员组织关系在湖北省外的,介绍信抬头为“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新生党员组织关系在湖北省内的,介绍信抬头为“中共长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是共青团员的新生,自带团员证(和团员档案),由各学院统一转接团组织关系。
学费、住宿费及代收费缴纳
学费(见附表1)、住宿费(含学生公寓收费1200元/生·年,空调使用费:四人间120元/生·年,六人间80元/生·年),按学年缴纳,报到时先交第一学年费用,以后每年秋季注册时缴纳。若入住的公寓、宿舍住宿费标准低于1200元/年的,长江大学新生自助报到系统将按照实际住宿宿舍的收费标准自动调整。
请新生在8月30日前必须将长江大学新生自助报到系统中生成的学费、住宿费及各项代收费﹙见附表2﹚总额存入学校随本通知书寄来的银行卡中,学校统一批扣,新生报到时,学校不再组织集中收费。
为方便新生进校后的学习和生活,尤其是便于在校期间学生奖助学金的发放,请妥善保存随本通知书寄来的银行卡,并请适时激活使用。
生活用品
生活用品遵循自愿购买原则,新生可自带床上用品;同时学校也通过招商配置有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供新生现场选购。新生必备的军训服装已按1套/人由学校招标代购,凭报到单到指定地点现场领取。
附表1: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及学生报到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