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拟在浙招生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精神,2018年拟在我省招生的普通高校报送了本校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现予公布。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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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精神,2018年拟在我省招生的普通高校报送了本校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现予公布。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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