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6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毕业生的条件:
申请补贴的对象必须是湖南城市学院2018届应届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毕业生本人是孤儿或残疾人;
(二)毕业生家庭正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三)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求职创业补贴的标准: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按照每人800元标准一次性拨付。
三、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时间:
符合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范畴的2018届毕业生本人须于10月10日前提出申请,并上交申请材料至各学院,逾期不候。
四、申请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供有关材料:
毕业生本人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时须如实填写《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表1,双面打印),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寸照、个人银行账号等资料,并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一)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户口本复印件(证明与低保证持有者的关系)。
(二)属于孤儿的,提供《孤儿证》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
(三)属于残疾人的,提供《残疾人证》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出具的残疾人证明;
(四)属于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五)附表1由申请毕业生本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一式3份;
(六)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中国建设银行卡正反两面复印件。
五、附表1中“开户行”及“银行账号”须是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本人的,统一使用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
六、申请材料中,低保享受者与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的亲属关系须清晰无误。街道、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须明确为低保证明(非贫困或其他证明)。
七、请于请各学院填写《应届毕业生申请补贴花名册》(附表2),一式四份,与毕业生申请材料一起于10月17日前交招生就业处(第二办公楼307),并将毕业生所有资料的电子版(每个毕业生的材料建立一个文件夹,以专业名称加姓名命名,例如“土木工程张三”;文件夹内材料以其类型命名,比如“申请表”、“低保证明”等)以学院为单位发QQ邮箱75133194@qq.com。
附件1: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附件2:应届毕业生申请补贴花名册
湖南城市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一五日
附件1:
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学校:湖南城市学院 学院: 学号:
学生基本情况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贴一寸免冠照片 |
|||||
入学前户籍地 |
学 历 |
||||||||
专 业 |
移动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QQ号 |
||||||||
家 庭 地 址 |
|||||||||
联 系 电 话 |
电子邮箱 |
||||||||
开 户 行 |
银行账号 |
||||||||
申报类型 |
□孤儿 □残疾 □城乡低保家庭 □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
||||||||
学生申请 |
(家庭困难情况简要说明)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所在班级意见 |
班主任(辅导员): 年 月 日
|
||||||||
所在院系意见 |
院系公章 年 月 日 |
||||||||
所在学校意见 |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
||||||||
附件 2
应届毕业生申请补贴花名册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家庭住址 |
手机号码 |
QQ号 |
开户行 |
银行卡号 |
类型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备注:1、此表一式四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教育部门、学校各一份。
2、类型:按照残疾人、孤儿、城乡低保家庭、已获得助学贷款四个类型填写。填写时,同一类型人员集中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