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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学院2017年新生报到须知

来源:邢台学院时间:12-22

亲爱的新同学:

祝贺你顺利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并被我校录取!欢迎到邢台学院学习深造!

为便于顺利完成入学报到手续,请仔细阅读此《须知》。

一、报到时间

2017级本科专业新生于2017年9月9日报到,专科专业新生于2017年9月10日报到。

如新生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必须提前5天向邢台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请假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报到。按以上报到时间要求,凡未履行请假手续、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即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

邢台学院2017级新生到邢台学院(邢台市泉北东大街88)报到;邢台学院机电工程学院2017级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专业新生到邢台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报到。

三、新生报到时必须携带的资料和相关注意事项

(一)2017级普通本专科新生报到时,必须携带如下资料

1、《邢台学院二?一七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通知书》(以下简称《录取通知书》);

2、《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3、居民身份证;

4、中学学籍档案;

5、《邢台学院2017级新生报到单(普通本专科)》;

6、第一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中共党员学生除携带上述资料外,还须携带正式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共青团员学生必须携带团员证。

(二)相关注意事项

1、在办理入学手续时,新生在姓名用字、出生年月等方面,必须做到与《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和学籍档案一致,涂改无效。新生在报到期间,我校将对新生进行严格的入学资格审查,一经查出舞弊现象,将取消当事人的入学资格,并上报省级教育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给予相应处理。

2、我校坚决杜绝新生恶意欠费行为,家庭经济极其困难的新生可依据相关规定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来缴纳学费。

生源地助学贷款汇款账号:

开户全称:邢台学院

开户银行:建行邢台市桥东支行

帐  号:13001655108050505145

注:汇款单务必注明学生姓名、《录取通知书》编号、专业。

3、我校为家庭经济极其困难的新生开通新生报到“绿色通道”,但学生须按要求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式三份);新生到校后,经我校审批,方可办理相关入学报到手续。

4、办理党员关系转入注意事项:凡党员组织关系(含预备党员)属于邢台市(包括各县、市、区)党委系统的新生,由县级以上地方党委组织部或市委直属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邢台学院委员会组织部,接收单位为邢台学院;组织关系不属于邢台市党委系统的新生,由县级以上地方党委组织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邢台市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为邢台学院。党员档案可随学生档案一并寄送学校,也可于入学时随党员关系介绍信一并交所在院(系、部)(档案需密封盖章,私自拆封不予接收)。

四、新生报到的程序

新生到校后,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学籍档案、《邢台学院2017级新生报到单(普通本专科)》先到所在院(系、部)报到,经院(系、部)审核相关资料并签字盖章后,再依次办理入住等相关报到手续。

五、新生收费相关事项

(一)收费标准

1、学费:

本科: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每生学费为6000元/学年;其他专业,每生学费为3500元/学年。

专科:(1)艺术类专业,每生学费为6000元/学年;(2)非师范类专业,每生学费5000元/学年;(3)师范类专业,每生学费3500元/学年。

2、住宿费:我校学生公寓分为700元/年、800元/年、1000元/年、1200元/年四个标准,统一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新生报到后,由学校统一安排金桥公寓住宿,收费标准每生为700元/年;个别学生安排在其他标准的公寓,按所住公寓收费标准多退少补。

(二)收费方式

为了便于学生及家长及时、便捷缴纳学费,邢台学院与建设银行合作开辟了线上缴费与线下缴费两种缴费模式,以便满足学生及家长的不同需求,简单易操作,安全效率高。

 现将线上缴费与线下缴费两种缴费模式操作流程简述如下:

1线上缴费

1)微信支付(推荐使用):学生或家长通过微信添加“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微信公众号,选择“悦生活”―“微缴费”,进入缴费平台页面,选择高等院校缴费,切换城市为“邢台市”,选择缴费商户“邢台学院”;输入学生“学号(新生为录取通知书编号,以下同)”、“姓名”信息,登陆后确认信息及缴费金额,确认无误后,点击“去支付”;填写银行卡账号(借记卡)及身份证后四位信息,获取支付验证码完成支付。

2)网上银行缴费:学生或家长通过电脑或手机浏览器登录建行河北分行缴费平台首页(www.ccbjf.com),切换城市为“邢台市”,选择“高等院校缴费―邢台学院”,输入学生“学号”、“姓名”信息,确认订单信息,核对无误后,选择使用“网上银行支付”或“账号支付(只能用于金额为1000元以内的缴费项目)”完成付款。

3)手机银行缴费:学生或家长登录“建行手机银行”,页面下方选择“悦生活”,点击“行政教育”,进入页面后进行“地区切换”,切换到“邢台市”,并在“学杂费”中选择“邢台学院”,输入学生“学号”、“姓名”信息,确认订单信息,核对无误后,选择使用“手机银行支付”或“账号支付(只能用于金额为1000元以内的缴费项目)”完成付款。

温馨提示:

(1)采用手机银行缴费、网上银行缴费模式,前提是缴费账户已经签约建设银行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

(2)采用微信支付方式不受签约关系限制,只要缴费账户个人信息完整,即账户身份信息、手机号码等关键信息已维护,即可轻松缴费。

(3)缴费账户不限于学生本人账户,可以使用家长及亲友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及账号完成支付。

(4)新生学号为录取时的录取通知书编号

(5)学生或家长可以到当地任意一家建设银行网点咨询、办理相关手续。

2线下缴费

(1)线下自助缴费终端缴费(安装在学校东南门建行自助银行内):学生在自助缴费终端上输入本人学号(新生为录取通知书编号), 界面显示用户的缴费数据,核对缴费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缴费”按钮,按界面提示通过储蓄卡和交易密码即可完成支付。

(2)河北省内建行各网点缴费:向建行网点大堂经理说明是来办理“缴学杂费”业务,向其出示学生缴费信息:学校代码7100441,学生学号(新生为录取通知书编号),由大堂经理引导办理。

发卡行:建行邢台市桥东支行

地址:邢台市桥东区南园路1号(邢台日报社对过)

咨询电话:0319-3166651  3166678

    温馨提示:新生开学时,报到现场设收费服务点,对少数缴费未成功新生提供缴费服务。

 六、新生的户籍关系

为便于学生管理和将来升学、就业,2017级新生需将户口迁至邢台学院。报到时,新生将户口迁移证(邢台本地学生不用户口迁移证,请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交所在院(系、部),由院(系、部)收齐后统一交保卫处户籍室。新生入学一个月后,学校不再接收户口迁入。

户口迁移地址:邢台学院

七、新生身心健康状况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和身心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新生身心健康状况复查收费标准按上级文件执行。

八、新生走读及办理程序

家庭所在地在邢台市区的学生,经家长同意,可以办理走读手续。

办理走读手续的程序为:申请走读的学生经家长(父母)同意后向所在院(系、部)写出书面申请→家长签署书面意见→学生持申请书到所在院(系、部)申请走读→所在院(系、部)审核同意→学生与所在院(系、部)签订《邢台学院学生走读协议》,并填写《邢台学院走读生审批表》→学生所在院(系、部)到学生处公寓管理科审核备案。

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

我校实行“以勤工助学为主导,贷款为主要形式,奖、贷、助、补、缓五位一体,联动助学”的资助政策。

(一)奖

指学校设立的各种奖学金,包括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1、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获奖比例为5%,每生每年500元;二等奖获奖比例为10%,每生每年300元;三等奖获奖比例为15%,每生每年150元。单项奖:用于奖励在某方面有突出贡献和成就的学生,获奖比例5%,每生每年100元。

另设特别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省级以上活动、比赛中获得奖项,为学校争得较大荣誉的学生;奖励金额200元―1000元。

2、国家奖学金: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设立国家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习成绩优异、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均特别突出的学生;获奖比例依据当年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比例确定,每生每年8000元。

3、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且生活俭朴的学生;获奖比例依据当年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比例确定,每生每年5000元。

(2)河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奖学金奖励标准平均为每人每年5000元。具体分为三个等次,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4000元;获奖比例名额依据当年河北省教育厅下达数为准。基本申请条件为: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西藏自治区,民族为非汉族;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贷

1、生源地助学贷款。已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省份,到生源户籍所在地指定银行申请(咨询当地教育局咨询管理中心)。河北省生源登陆http://syd.he.edu.cn(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必须使用真实身份证号注册、申请。申请成功后,打印贷款申请基本情况表到市(县)级民政部门盖章,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共同借款人证件,到当地指定信用社办理助学贷款事宜。

2、国家助学贷款。根据河北省统一安排正在积极申请省开发银行贷款,目前尚不能办理。

(三)助

即勤工助学。我院 “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为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寻求和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四)补

国家助学金补助。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经学校评定、审核后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受资助学生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人均3000元。

(五)缓

即“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极其困难、确实不能按期交齐学费的学生,入学时需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式三份),由所在院(系、部)进行严格审核,按程序申请办理缓交学费手续。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此外,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教财[2017]2号】和《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认真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的通知》【冀教财[2017]23号】文件精神, 凡在河北省普通高校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河北省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持扶贫部门颁发的扶贫手册在所就读学校登记后即可享受,在学校就读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政策。

我校还通过多种渠道,积极为经济困难学生争取社会资助。2017级本科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后视其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和品德表现,可申请“邢台学院香港慈辉助学基金”提供的助学借款帮助。

新学年,上级资助政策如有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

详情可拨打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热线:0319―3650625。

十、学校地址及乘车路线

邢台学院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泉北东大街88

学生可自邢台市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乘1路、35公共汽车;也可转乘22路公共汽车,邢台学院站下车。

新生报到当日(早7:00-晚23:30),我校在邢台火车站、邢台东站(高铁、动车站)、邢台市长途汽车站有接站车辆。

十一、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19-3650800  3650789  

传  真:0319-3650366 

电子信箱:xtxyzsb@126.com

招生就业服务信息网网址:http://second.xttc.edu.cn/zsjy/web/

财务处咨询电话:0319-3650662

保卫处咨询电话:0319-3650110

2017年8月31日前,请各位新生登录“邢台学院招生就业服务信息网”,查询2017级新生报到详细资讯。

邢台学院2017级新生服务项目

特别提示:以下服务项目均为学生自愿参加项目

一、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配备

1、按照河北省教育厅、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的冀教资后[2017]9号文件《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监控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教育部要求,学校通过集团购买已提前为学生代订质检合格的床上用品(所有产品均通过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到校后到指定地点自行选购。

2、按照冀教后[2017]9号文件精神,为防止“黑心棉”和不合格床上用品流入学校,影响学生的健康,保证到校后购买产品的质量,特提醒同学们到校时,务必到学校唯一指定的“河北省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销售点”(设在接待报到广场南侧)选购;万不可听信他人诱导到其他商点或个人手中购买,以防上当受骗。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联【2012】349号)文件要求,学生自带床上用品须经当地质检部门与学校组成的质检小组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带入学生宿舍。

3、配备品种:三件套(包括:被罩、床单、枕套)、棉被、棉褥、硬质棉床垫、枕心、枕巾、毛巾被、毛巾、蚊帐共九种。

             邢台学院2017年学生公寓床上用品价格表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目号

规  格

单价(元)

备  注

1

三件套(被罩、床单、枕套)

0510

纯棉印花布

90

 

2

棉被

0102

2.1m×1.48m

120

不低于二级棉、重4斤

3

棉褥

0202

1.95m×0.9m

85

不低于二级棉、重3斤

4

硬质棉床垫

0801

1.95m×0.9m×0.05m

75

 

5

枕芯

0601

荞麦皮100%

26

重4.2斤

6

枕巾

1201

棉100%

10

 

7

毛巾被

1301

棉100%  2m×1.5m

65

 

8

毛巾

1101

棉100%

8

 

9

蚊帐

1401

1.95m×0.9m×1.5m

16

100%涤纶

 

     计(一套)

495

 

 

咨询电话:0319-3650791

二、大学生医疗保险

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冀人社[2009]73号)和邢人社【2015】13号文件精神,为“有效应对大学生在校期间可能出现的健康风险,切实减轻学校、学生及其家庭的负担”,建议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年交费150元,即可享受门诊每人每年60元免费医疗,在本市住院(包括意外伤害)无需垫付全部住院费,出院直接在医院医保窗口结算(报销比例依据医院级别60-90%),外地住院凭证明及发票报销。每人每年医保最高支付16万。大学生在校期间与就业后的参保年限可连续计算。

新生体检复查时,在校医院由邢台市医保中心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0319-365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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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bs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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