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校对经济困难学生有哪些资助措施?
我校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并完善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为主,学费减免、无息借款、临时困难补助、学生救助基金、校友奖助学金、社会资助、基层就业代偿、服兵役代偿等为补充的“奖、助、贷、勤、减、免、补”七位一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1)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
(2)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类,新生在入学前可以在生源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到校后可以在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者不能兼得。
(3)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向学院申请勤工助学岗位,以劳动获取一定的收入,以解决生活困难,磨砺意志。具体操作按《中南民族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
(4)学费减免:符合国家学费减免相关政策,经本人申请,家庭所在地政府证明,学校调查核实后,按规定给予减免学费。
(5)校内无息借款:因突发事件导致经济困难的在校在籍本科学生,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按规定给予无息借款。
(6)临时困难补助:本人或家庭因遭遇突发性事件等给生活带来临时性困难,在校生活难以为继者,可提出临时困难补助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上报后,学校视其困难程度给予临时生活补助。
(7)学生救助基金:身患重症或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导致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学生救助基金,以缓解生活压力,顺利完成学业。
(8)社会资助:由社会爱心组织、团体和个人提供,按照国家政策和学校规定,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出资者的要求确定资助对象,原则上在特殊困难学生中确定,品学兼优者优先。如上海慈慧基金会西部助学“春华秋实”助学金、“广发希望慈善基金”奖学金等。
(9)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10)校友奖助学金:包括“同路人”爱心奖学金、校友基金“自强奖学金”、成之新闻奖学金、克勤创新创业奖学金及华饴创新奖学金等。
(11)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符合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同学,在校期间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由国家实行代偿:一是学生毕业后,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二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三是毕业后被直接招收为士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