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专升本、对口升学招生面试、体能测试及政审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按照省招生考试中心《关于2013年山西省对口升学、专升本专业测试工作的通知》(晋招考会字〔2013〕9号、〔2013〕1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专升本、对口升学招生面试、体能测试及政审工作,保证选拔和招收到高质量的合格人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在面试和体能测试期间,成立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省公安厅和我校领导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组,面试与体能测试工作在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若干工作组,负责面试与体能测试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领导组
组 长:张亚平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李喜春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
张子荣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杨建民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会考处处长
成 员:马玉香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会考处副处长
张小刚 省公安厅人事训练处副处长
(二) 办公室
主 任:张子荣(兼)
副主任:马玉香 张小刚 张培亮
成 员:范 莉 贺 文
办公室下设十个工作组
1、宣传保卫组
组 长:杜 峰
副组长:赵光伟
工作人员:督察队学生15名
职 责:(1)负责封闭面试现场以及操场周边警戒;
(2)检查前来面试考生的有效证件,有秩序地分批安
排考生进入面试、体能测试现场;
(3)负责面试、体能测试场内外的安全保卫;
(4)对来往车辆、行人进行疏导、说服和管理;
(5)负责宣传工作,营造招生氛围。
2、 监察咨询组
组 长:董日玺
副组长:范琳君 常丽
职 责:(1)负责招生政策咨询,解答考生及家长的疑难问题;
(2)负责接待考生和家长的来信、来访及新闻单位来访;
(3)负责对面试和体能测试过程的监督检查。
3、 后勤保障组
组 长:王国祥
副组长:赵怀奇 王计德 孙振宇
职 责:(1)负责工作人员午餐;
(2)负责工作人员全天饮水及其他防暑用品;
(3)提供临时用车;
(4)负责封闭操场、清理操场卫生;
(5)负责测试设备的准备、面试现场的布置和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4、验证收费组
组 长:李家宝
工作人员:史金莲 李文丽 谢革新
43大队选调20名女生,5名男生。
职 责:(1)核验考生《准考证》、《身份证》;
(2)收取考生面试费;
(3)发放《面试和体能测试表》;
(4)分组编排面试考生。
5、体能测试组
组 长:师原兵
工作人员:测试人员20人
职 责:(1)负责测试男子50米、1000米、俯卧撑及立定跳远;(2)负责测试女子50米、800米、仰卧起坐及立定跳远。
6、测量组
组 长:白春雨
工作人员:医务人员4人,43大队男生1名。
职 责:测量考生身高、体重(注意肥胖与消瘦)。
7、测试组
组 长:赵建国
工作人员:医务人员4人,43大队男生1名。
职 责:测量考生裸眼视力,是否色盲、色弱。
8、目测组
组 长:赵 虹
工作人员:医务人员2人,41大队男生1名。
职 责:(1)检查考生是否平足;
(2)测试考生是否口吃;
(3)检查考生五官体型是否端正;
(4)目测考生有无鸡胸、腋臭、严重静脉曲张、八字
步、罗圈腿;
(5)检测考生嗅觉是否迟钝;
(6)检测考生有无纹身、少白头、驼背及各种残疾;
(7)询问考生直系血亲有无精神病史;
(8)测试考生协调性和综合反应能力;
(9)逐项填写检测结果、签字。
9、场地医疗组
组 长:刘 芸
工作人员:刘吉民
职 责:(1)负责面试、体能测试考生伤病、中暑等现场医疗
处置;
(2)负责将危重考生及时、安全送达医院。
10、审核组
组 长:贺 文
工作人员:李勇勤
职 责:(1)对考生在测量组、目测组、体能测试组的各项检
测结果逐项复检;
(2)对考生面试结果作出综合结论,签注合格与否的
意见,签名负责;
(3)给预选考生发放政审表,讲明政审有关事宜;
(4)将合格考生名单录入软盘。
二、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6月14日
地点: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三、面试和体能测试办法
(一)2013年报考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对口升学以及中北大学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专升本各专业的考生(本校专科毕业生除外),均须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
(二)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有关事项由组织报名院校负责通知考生。考生须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与体能测试,过期按放弃志愿处理。
(三)面试与体能测试实行封闭集体面试与测试的方法,依照有关标准和需要,对考生的耐力、速度、力量等素质进行全面测试
(四)面试和体能测试工作程序。
1、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面试场所,到验证组缴验有关证件,缴纳体能测试及面试费,领取《面试和体能测试表》,按10人一组编排,在引导员带领下依次进入体能测试和面试点。
2、考生首先到操场进行体能测试,按照“男子:50米、1000米、俯卧撑、立定跳远;女子:50米、800米、仰卧起坐、立定跳远”的顺序进行,考生一律不准穿跑鞋类钉鞋参加测试。
3、体能测试结束后,在引导员带领下进入面试现场,依次到“测量组”、“测试组”和“目测组”接受面试。
4、完成以上程序后,在引导员组织下,考生到审核组接受复检。
5、审核组对考生逐一进行综合复检。审核组当场告知考生体测面试结论。
四、政审
(一)审核组对面试与体能测试合格考生,当场发给《公安普通高校招生政审表》,由考生返回送交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进行政审。
(二)考生按《政审表》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到有关部门进行政审,由县级公安机关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审查结论,并由分管政工部门的局领导签字,加盖县级公安机关公章。于6月16日前送交我校招生与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五、录取
录取工作于7月9日—15日进行。对口升学补录工作于9月10日—12日进行。
六、要求与纪律
1、面试工作开始前召开面试、体测工作预备会议,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和规定,对工作人员进行招生工作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并检查验收准备工作。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对面试、体能测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凡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严守纪律。
3、在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工作中如发现徇私舞弊、违规违纪等情况,将依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公安机关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取消考生的入学资格。
二〇一三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