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考点2017研招现场确认公告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即将开始,凡在5122报考点现场确认的考生,请按要求提供本人现场确认相关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将不予现场确认。
※※※ 现场确认地点及时间安排 ※※※
地 点 :乐山师范学院自强楼一楼(前校门)
时 间 :2016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起止时间 |
报名号(bmh)起止 |
人数 |
备注 |
11月7日 |
上午(512295506- 512299319) 下午(512299322- 512299994) |
350 394 |
乐山师范学院 应届毕业生 |
11月8日 |
上午(512200000- 512296220) 下午(512296221- 512296938) |
300 300 |
外校应届毕业生与社会考生 |
11月9日 |
上午(512296940- 512297601) 下午(512297603- 512298232) |
300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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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
上午(512298234- 512298813) 下午(512298814- 512299421) |
300 300 |
|
11月11日 |
上午(512299423- 512299999) |
175 |
***特别提醒:所有考生请严格按照现场确认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现场确认,非确认时间段考生一律不予受理。
※※※ 现场确认对象 ※※※
凡网上报名选择了乐山师范学院报考点(5122)且已完成网上缴费程序的所有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但在网上报名阶段重复选择四川省内报考点报名并交费的考生,如已按照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告要求在其官网上完成了选择5122报考点“保留考位”的,可参加本报考点的现场确认;如未按要求上网确认考位,请根据系统随机确认的考位到相应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 须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
1、★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基本材料
①《报名信息表》(请考生自行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打印,A4纸正反打印);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本人有效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意: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学籍)验证报告一份(相关信息需与验证报告保持一致)。
2、★往届生的基本材料
①《报名信息表》(请考生自行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打印,A4纸正反打印);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户口在四川省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需复印盖有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户口登记机关户口专用章的“户口簿首页”和登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
在四川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者须提供工作地(四川省内)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记录(注: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原件);
④本人有效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意: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学籍)验证报告一份(相关信息需与验证报告保持一致)。
3、★需另行提供的材料
①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另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本科生,另须提供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
③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网络教育本科生,另须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 注意事项 ※※※
1.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
①“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等为报考关键信息,不论是否已支付报名考试费,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都不允许修改。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的,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不退。
②在网报时,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③未交费考生不予现场确认,已交费考生未参加报名现场确认或考试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④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不予现场确认。
⑤报名阶段,报考点只对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核对,不负责资格审查;招生单位也只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考生学历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复试时进行。因此,凡是不具有报考资格而参加报考者,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⑥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2.所有的复印件,请在正面右上方空白处写上“报名号:5122*****”、“与本人原件一致”和签名。
3.本报考点仅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不受理网报信息修改和补报。网报非关键信息错误,请考生自行联系招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