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西北师范大学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前身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发端于1902年建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的高校,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先后依托学校建立了“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为了推动学校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大学生的体育素养,依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田径 10名
健美操 9名
足球(男子) 11名
二、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
三、报名办法
1、凡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2、凡具备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11日在西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报名。报名时,请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专业准考证、身份证、近期光面薄型同底板彩色2寸照片3张及《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同时交验近三年最好成绩的获奖证书、成绩证书、等级证书原件(以“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查询结果为准)、秩序册、成绩册(凡参加集体项目获得名次的考生,还须出具比赛场次、获胜场次等有关原始资料)等。
考生也可通过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将以上资料邮寄至西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收件人:雷老师,邮政编码:730070,并在信封上注明“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
3、考生在报名结束后学校将组织专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于3月15日在学校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届时登陆西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查看审核结果。
4、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请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测试期间交通、食宿费用自理,专项测试费和文化单独考试费按甘肃省发改委文件规定执行。
四、考试地点、时间
1、考试地点:西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
2、考试时间:2016年3月18日全天报到并领取准考证,3月19日专业课考试
3、文化考试:专业测试合格的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可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试时间为3月20日。
五、考试科目及办法
1、专项测试
(1)考试项目:足球(男子)、田径、健美操。
(2)考试标准与办法:执行甘肃省教育厅制定的《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
(3)考生在体育专项测试之前要与学校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2、文化课单独考试
一级(含以上等级)运动员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也可选择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入围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我校将根据运动员专业成绩和项目需求择优确定。文化课单独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考试大纲参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大纲(试行)》。
3、合格资格认定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以及学校运动队建设的需要,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高水平运动队合格考生名单及享受高考文化成绩优惠的相应录取要求。
(1)一级(含以上等级)运动员、参加我校专业测试和文化课单独考试,学校将根据各运动队的实际需求及专业测试成绩综合考虑确定合格人员,合格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0%即6人。
(2)参加我校体育专业测试成绩特别突出、培养潜力大且属于我校运动队急需项目的二级运动员,学校将根据各运动队的实际需求及专业测试成绩综合考虑确定合格人员,合格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30%即9人,其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二本线的65%。
(3)其余参加我校专业测试的二级运动员,学校将根据各运动队的实际需求及专业测试成绩综合考虑确定合格人,合格人数不超过45人,其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二本线。
4、合格名单将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gaokao.chsi.cn及学校本科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前必须与学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六、录取
1、学校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如遇生源不足或运动水平达不到要求者,可减少有关项目招生计划。
2、合格考生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须以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选择体育教育专业。
3、参加我校专业测试和文化考试合格的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批准,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其余两类合格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分别达到相应优惠分数线时,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在已合并调整录取批次的省份,文化课成绩要求按教育部及各省级招办的规定执行。
4、我校进行的测试成绩不代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对于设置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该省招办组织的相应等级达标测试。
七、纪检监督
1、学校纪监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高水平运动员的测试选拔及录取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投诉电话:0931-7971609。
2、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将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进行资格复查和专业复试。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3、西北师范大学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体育高水平运动队特长生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中心
邮政编码:730070
咨询电话:西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0931)7971922
西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0931)7971264
西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nwnu.edu.cn
西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http://tyxy.nwnu.edu.cn
以上有关内容如与上级部门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文件内容有冲突时,以上级部门文件精神为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