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联合培养与拔尖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做好联合培养本科生工作,同时促进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复旦大学河西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管理办法》和《河西学院拔尖创新与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本学期“联合培养与拔尖创新/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继续在开展联合培养的三个专业中进行实施,从2017级新生中选拔一批基础好、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进入“联合培养与拔尖创新人才实验班”学习,具体实施细则见附件一。现将有关报名及录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名额
(一)医学影像技术专业,20人。其中10人为本科一批次录取的医学影像专业学生,其余10人从2017级医学影像专业本科生中选拔。
(二)历史学专业,招收25人。其中5人为本科一批次录取的历史学专业学生,20人从2017级文科各专业中选拔。
(三)生物科学专业,招收25人。其中5人为本科一批次录取的生物科学专业学生,20人从2017级理工科本科生中选拔。
二、报名、选拔及录取
(一)医学影像专业、历史学专业和生物科学专业实验班的选拔工作由教务处会同医学院、历史与旅游学院和农生学院组织实施。选拔工作主要以面试为主,参考高考成绩,根据报名情况,必要时可组织笔试,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二)愿意进入实验班学习的2017级学生,请于2017年9月8日前在教务处教务科报名。面试工作安排在9月10日进行,10月11日公示录取名单。9月13日,进入实验班的同学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办理相关手续后到新的班级开始学习。
(三)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请关注教务处和有关学院的统一安排和通知,请相关学院、部门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三、其他
(一)请各有关学院和部门紧密配合,做好本次选拔和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切可行的实施方案,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已开展基地班或卓越人才培养相关试点工作的其他专业,均可以纳入本次试点工作,共同探索和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工作。
(三)教务处将大力支持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试点工作,有进一步开展试点工作意向的学院请与教务处联系,商定有关试点方案等。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务科或招生办公室联系。
二〇一七年九月五日
附件1
2017级“联合培养暨拔尖创新实验班”学生选拔实施细则
一、招生学院、专业及名额
招生专业为医学影像技术、生物科学和历史学三个专业,医学影像技术专业计划招生20人,历史学和生物科学专业计划招生25人。其中:历史学专业由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管理、生物科学专业由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管理、医学影像技术由医学院管理。历史学专业由招录的5名联合培养的考生和从2017级文科各专业选拔20人组成;生物科学专业由招录的5名联合培养的考生和从2017级理科各专业选拔20人组成;医学影像技术专业由招录的10名联合培养的考生和从医学影像技术专业2017级学生中选拔10人组成。
二、选拔方式与条件
1. 学校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选拔工作的指导与有关工作。学生自愿报名,采用“高考分数+面试成绩”的选拔方式,录取后分别转入(编入)相应专业实验班学习。
2.理科专业学生高考分数在418分以上、文科专业学生高考分数在463分的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学校按招生人数的1.5倍审核进入面试,面试后按计划人数录取。
三、面试办法及有关事宜安排
1. 以上三个学院分别成立面试专家小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实施面试考核工作。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领导小组在面试前确定面试专家人选,面试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试,专家小组一般由3~5名高级职称的人员组成。
2.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知识面、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团队精神等。
3.考生面试顺序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决定,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专家小组秘书要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评委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当场打分,其平均得分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录取规则及程序
1.按照2017级考生的高考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和排定名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2017级预录取名单。
2.若成绩出现最后并列排名的情况,由面试专家小组决定预录取人员。
3.教务处将预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两天。学校在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有关人员或专家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复议。
4.经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正式公布录取结果,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
1.“联合培养与拔尖创新实验班”单独编班,学校及学院配备优秀任课教师,并由省级教学名师担任班主任,提供优良的实验环境。
2.第二学期结束后,历史学专业和生物科学原则上选派高考招收的5名联合培养学生(需进行选拔),赴复旦大学进行联合培养。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在第7学期原则上选派高考招收的10名联合培养学生(需进行选拔)赴复旦大学进行联合培养,联合培养学生按照“复旦大学和河西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学生在复旦大学学习结束返回学校后仍编入实验班继续完成学业。凡符合学校相关规定者,均可获得学校相关评优和推荐资格。
五、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