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经济学院学生入学学籍、毕业证书种类和退学退费管理
学生入学学籍、毕业证书种类和退学退费管理
学历教育的学生入学后,予以学籍电子注册,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并报送公安机关。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毕业证书。
学生入学报到注册后,由于疾病或家庭事故等个人原因申请退学者,经我院审核无误后,将严格按海南省教育厅琼教计【2008】158号《海南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执行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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