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8日论文答辩通知
2017年上半年自学考试侦查学、法律本科、公安管理(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2017年上半年自学考试侦查学、法律本科、公安管理(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答辩定于2017年5月8在江西警察学院举行。为做好本次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通过答辩资格审查,所撰写毕业论文评审成绩为及格以上(含及格)的考生,可参加答辩。备注:刘俊之未通过论文资格审查,下次再安排答辩
二、以下几人是上次未答辩的考生,这次可参加答辩。
名单如下:公安管理(3人):赵青芸(良)、张然(良)、詹梅(良)
侦查学(2人):李学慜(82分)、彭海强(72分)
三、2017年上半年侦查学、法律本科论文成绩
侦查(34人):胡婷(81分)、彭梦玲(72分)、李香香(70分)、肖燊(75分)、曹轩恺(70分)、高正强(80分)、周丽娟(70分)、雷志刚(77分)、万成峰(70分)、李涛(73分)、吴晔琪(70分)、黎鸿(68分)、徐廷胜(65分)、梁宸(75分)、袁武龙(80分)、万志威(76分)、杨洁(82分)、徐腾昆(81分)、王聪(83分)、胡瑞鹏(75分)、虞露霞(72分)、叶江江(75分)、李世雅(68分)、左雅琼(82分)、余顺祥(81分)、邱财香(70分)、谢勇祺(75分)、贺麒月(70分)、涂丽(65分)、邓茜(70分)、谌天巧(66分)、肖聪(72分)、胡冬林(82分)、肖可欣(72分)
法律(2人):戴日科(70分)、谢鹏(62分)
四、2017年上半年公安管理论文指导成绩如下:
公管(40人):曹梦雯(良)、谢文(良)、薛浩(良)、王琳(良)、肖奔(良)、彭茹茹(良)、白微东(及格)、王聚力(良)、侯盛俊(良)、胡俊(良)、、张青绿(良)、梁薇(良)、周大亮(良)、陈浩(良)、金勇(良)、张渤仑(及格)、肖明华(良)、肖京华(良)、陈师师(良)、欧阳建权(良)、刘然(良)、黄奇亮(良)、刘柯(良)、陈继勇(良)、舒毅(良)、尹续才(及格)、周翔(良)、胡昊(良)、张浩(良)、施秋兰(良)、李佳望(良)、陈敬(及格)、肖海(及格)、李磊(良)、胡骏杰(及格)、李坚(良)、许慧(良)、孙淑怡(良)、周颖(及格)、刘俊之(良)
五、已完成全部课程将办理毕业证的考生可提前带好(答辩时可交于黄老师)
1、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当场验完后退还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备注:必须刷过第二代身份证的考生才能办理毕业。
3、准考证原件。
4、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除出具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必须提供以下两个证明材料中的一个: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册时间至2017年7月份)②由省级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示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办毕业证50元。
六、公安管理办理学士学位时间
论文成绩达到良,答辩时来领取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2017年9月底到继续教育科领取毕业证及毕业生登记表时办理学士学位(10月初结束),2018年9月底来领取学位证等。
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侦查学(本科)
2017年上半年毕业论文答辩安排表
一、答辩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程小白(江西警察学院院长)
副主任委员:伍绍保(江西警察学院政治部主任)
二、答辩办公室工作人员
刘俊、黄芳、左小白、习锋、张艳、明利红
三、论文答辩分组学员名单及论文成绩
第一答辩室:警察培训学院26栋106室
公管(15人):曹梦雯(良)、谢文(良)、薛浩(良)、王琳(良)、肖奔(良)、彭茹茹(良)、白微东(及格)、王聚力(良)、侯盛俊(良)、胡俊(良)、、张青绿(良)、梁薇(良)、詹梅(良)、张然(良)、赵青芸(良)
侦查(9人):胡婷(81分)、彭梦玲(72分)、李香香(70分)、肖燊(75分)、高正强(80分)、周丽娟(70分)、雷志刚(77分)、李涛(73分)、吴晔琪(70分)
第二答辩室:警察培训学院26栋216室
法律(2人):戴日科(70分)、谢鹏(60分)
侦查(25人):黎鸿(68分)、徐廷胜(65分)、梁宸(75分)、袁武龙(80分)、万志威(76分)、杨洁(82分)、徐腾昆(81分)、王聪(83分)、胡瑞鹏(75分)、虞露霞(72分)、叶江江(75分)、李世雅(68分)、左雅琼(82分)、余顺祥(81分)、邱财香(70分)、谢勇祺(75分)、贺麟月(70分)、涂丽(65分)、邓茜(70分)、谌天巧(66分)、肖聪(72分)、胡冬林(82分)、肖可欣(72分)、李学慜(82分)、彭海强(72分)
第三答辩室:警察培训学院25栋317室
公管(26人):周大亮(良)、陈浩(良)、金勇(良)、张渤仑(及格)、肖明华(良)、肖京华(良)、陈师师(良)、欧阳建权(良)、刘然(良)、黄奇亮(良)、刘柯(良)、陈继勇(良)、舒毅(良)、尹续才(及格)、周翔(良)、胡昊(良)、张浩(良)、施秋兰(良)、李佳望(良)、陈敬(及格)、肖海(及格)、胡骏杰(及格)、李坚(良)、许慧(良)、孙淑怡(良)、周颖(及格)
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法律本科、侦查学(本科)
2017年上半年毕业论文答辩程序及安排
一、答辩时间及地点安排
1、答辩时间为2017年5月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4:00
2、答辩地点:警察培训学院25、26栋
二、答辩教师职责
1、 答辩教师应按规定的答辩时间准时到达答辩场所,不得迟到早退。
2、答辩老师根据每篇论文的评审意见和论文内容写出答辩提问提纲,所提问题不能少于三个。所提问题应体现以下特点:第一、能考查出考生对论文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技能等理解掌握的程度;第二、能考查出考生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第三、能考查出论文是否考生本人独立完成;第四、所提问题清晰明了,针对性强,不能模棱两可。
3、注意答辩环节与指导环节的衔接,评分力求公正、准确、客观。尊重其他答辩教师的评分结果,不为考生说情。
三、毕业论文评分标准:
毕业论文成绩须根据评审意见和答辩情况综合评定,并由主考学校最后确认。
答辩小组以评审意见确定的论文成绩为依据,结合答辩情况对论文成绩予以确定。
毕业论文成绩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定。
成绩档次 |
论文撰写及答辩情况 |
优秀 (90以上) |
毕业论文的评审意见为“优秀”的,答辩时能在规定时间内,简明扼要、准确流利地回答老师提出的全部问题,逻辑性强,理论水平高。 |
良好 (80—90分) |
毕业论文的评审意见为“良好”以上的,答辩时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简明扼要、比较准确流利地回答老师提出的全部问题,有一定的逻辑性。 |
及格 (60—79分) |
毕业论文的评审意见为“及格”以上的,答辩时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地回答老师提出的大部分问题。 |
不及格 (60分以下) |
毕业论文的评审意见为“及格”以上的,答辩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老师提出的问题基本回答不出来或答非所问。 |
四、答辩程序及要求
(一)答辩程序
1、上午8:30考生按照答辩安排表分组名单,携带论文准时进入各自答辩教室,并主动出示身份证,接受工作人员检查。
2、答辩小组长按名单点名后顺序进行答辩,无特殊原因,考生不得要求改变答辩次序,逾期不到视为弃权。
3、答辩组长宣布答辩开始后,先由考生本人将撰写本篇论文的目的和过程、论文的基本内容、引用的参考资料等情况用5分钟左右的时间做出简要介绍。
4、考生介绍完毕后,由答辩老师提出问题,考生不得离开答辩室,直接进行答辩,整个答辩时间不能少于20分钟。答辩情况应有简要记录。
5、答辩完毕,考生退场后,由答辩小组长根据答辩情况写出答辩意见并签名。
6、答辩未获通过的考生可继续修改论文,重新报名参加下一次答辩,不得在本次答辩过程中或答辩结束后纠缠论文指导老师与答辩组老师,不得四处找人说情,否则将取消下次答辩资格。
(二)答辩要求
1、考生参加答辩时态度要认真,回答问题简明扼要,准确流利,逻辑性强。
2、老师提出问题后,考生可有一段时间考虑,也可查阅有关资料。
3、答辩老师要态度端正,责任心强,严格自律,对待考生一视同仁。答辩意见要真实反应答辩情况,严禁关系分、同情分、照顾分或恶意分等。
4、在答辩过程中,答辩场所要保持肃静,不准其他考生参与旁听。
5、考生答辩完毕后,应马上离开答辩场所。答辩成绩不当场公布,由省自考办最后公布。
6、答辩之前或期间,严禁答辩老师与答辩考生之间非正常接触。
7、答辩小组对论文的评审意见有不同意见可书面提出,由答辩小组长签名确认后交主考院校继续教育科,供确定毕业成绩时参考。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