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九江学院“浩鹏明德奖”管理实施办法》及相关奖项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机关、后勤)党委、浔东校区管理办公室、八里湖校区管理办公室、党政各部门:
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现将《九江学院“浩鹏明德奖”管理实施办法》及相关奖项评选表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中共九江学院委员会 九江学院
2017年5月27日

责任编辑:jx029

各二级学院(机关、后勤)党委、浔东校区管理办公室、八里湖校区管理办公室、党政各部门:
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现将《九江学院“浩鹏明德奖”管理实施办法》及相关奖项评选表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中共九江学院委员会 九江学院
2017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