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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设置及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来源: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时间:01-12

 奖学金设置及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适用于2012年普通高考录取新生)

奖项

等级

金额(元)

条件及备注

品学兼优考生奖学金

一等奖

1000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高中阶段获省级优秀党(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

二等奖

500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高中阶段获市级(地级)优秀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

优秀学生

奖学金

优秀三好学生奖学金

1500

根据优秀学生奖学金条件,每年评定一次。

三好学生

奖学金

1000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400

综合测评单项奖学金

250

国家奖学金

 

8000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国家励志

奖学金

 

5000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

 

3000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获助学生每人每月3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自强标兵

奖学金

 

1000

在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中产生,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育才奖学金

 

2000—3000

由香港福慧慈善基金会严宽祜主席在我院设立,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等奖每位学生3000元,一等奖每位学生2000元。

“仲明”奖学金

 

3000

由杨国强先生委托羊城晚报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学生每位3000元。

铸耕助学金

2000

由校友吴铸耕先生在我院设立,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学生每位2000元。

国家助学

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额每年不超过6000元,还贷款期限最长可至毕业后5年。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和省政府给予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学生个人承担。

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1.对待特困新生,学院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并依据其家庭困难程度向银行推荐办理助学贷款,保证新生顺利入学。

2.特困补助:学生如遇到临时特殊困难,可申请特困补助。

3.勤工助学:学院采取建立勤工助学基地,广辟勤工助学渠道等措施,尽可能地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有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不因生活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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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d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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