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助学政策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学院对品学兼优和家庭困难的学生实行“奖、贷、勤、补”等助学政策,具体内容包括:
1、设立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凭村、乡、县三级民政部门的贫困证明,向学院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设立了多种学业优胜奖学金,每学年评比一次,累计最高额度可达10000元。
3、设立了“勤工助学中心”,提供多样化勤工俭学岗位,每月最高报酬可达500元。
4、设立了特困生困难补助,最高额度可达1000元/年/生。
5、设立了“爱心基金会”,用于资助贫困生,一般情况下800元/人,最高额度可达6000元/人。
6、2009年8月10日之前来校报到的非统招生,一次性缴清一年学费者,减免学费500元/生,8月20日之前来校报到者,减免学费300元/生。
7、一次性缴清两年学费者,优惠总学费的5%,一次性缴清三年学费者,优惠总学费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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