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学生政策
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 款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一) 奖学金: 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每年评审一次, 其中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每次可获奖学金8000元,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每次最高可获奖学金 4000元。
(二)助学金: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临 时困难补助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 贫困学生,每年评审一次,每人每次可获 5000元;国家助 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评审一次,每人每次 可获 3000元;临时困难补助金是资助有突发情况造成家庭 困难的学生。
(三)勤工助学: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让困 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劳动以获得报酬,以补贴生活费 用。
(四)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纳学费的学 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贷款最高金额为 8000元。
责任编辑:gd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