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与贫困生助学金和生源地助学贷款
助学体系: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贫困助学金、学校英才奖学金以及生源地助学贷款。
评选条件:学生在校期间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各科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即可申请评选奖学金。
评审的程序:个人申请、当地政府县(区)、镇(乡)、村(街道办)三级贫困证明,班级评议、院部评定、学校学生资助评审委员会确定。
资助标准: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3、贫困生资助金分为一档每学年4000元/人,二档每学年3000元/人,三档每学年2000元/人,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家庭贫困学生可同时申请奖学金和资助金;4、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可凭入学通知书或在校生证明,可在学生生源地办理无息贷款,每学年每人6000—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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