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办普通高校学费调整决定公布
备受各界关注的广东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调整终于尘埃落定。16日,从省发展改革委了解到,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作出了我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调整的决定,并于日前正式印发了《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
自2016年秋季新学年开始,我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将执行新标准。此次正式公布的调费决定充分吸纳了此前听证会意见,增幅为20.2%。同时在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上,调费决定采纳了听证会参加人关于进一步完善资助政策体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加强资助政策宣传、优化资助申请程序、提高勤工助学薪酬标准的意见。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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