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做好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培养计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59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1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队伍建设,中央党校从2015年开始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每年从高校招收100名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基本素养的青年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该计划原则上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学制为3年,对完成规定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的,按照国家规定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博士学位。2015年3月份报名,5月中旬入学考试,9月份开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是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途径。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青年教职工报名。
教育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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