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单考单招招生宣传方案
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单考单招招生宣传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的精神,按照《青海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青政〔2015〕71号)和《青海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青教职〔2015〕47号)以及《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青海省教育厅青海省公安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青招委〔2017〕47号)具体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为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好地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本着“严密组织,规范操作,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我校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生宣传工作的领导,成立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郭海云
副组长:李生荣 韩 真 王宝业 安红兵 韩兴国
成 员:魏有伟 张丛中 王恒义 李灿元 应成荣 牛 生 夏 杰
崔 璞 文丕兰 盛兆兰 杨延昭 李元宏 马世辉 飞尚才 杨 凡 高玉蓉 王秀菊 田玉秀 马锋忠
三、宣传方式
1、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进行招生宣传,向社会告知我院的招生计划。
2、招生就业处组织人员进社会、进学校、进家庭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
3、和各县的扶贫开发部门合作,向扶贫部门制定专项计划,进行专项招生。
4、动员我院师生为我院的招生工作进行宣传,扩大宣传面和宣传力度。
5、深入企业进行招生宣传,针对企业员工进行招生。
四、宣传时间
(1)9月13日至9月28日,印制招生宣传材料,联系各地招办协调中职生生源报名工作;到海东六县区职校进行报名宣传;组织2015级五年一贯制学生进行转段报名工作。
(2)10月8日至11月12日各招生小组分赴各地开展宣传。
五、宣传安排
(见下页)
宣传小组组长 |
宣传小组 副组长 |
宣传小组 教师成员 |
宣传小组 学生成员 |
宣传区域 |
安红兵 |
杨延昭 |
宗 帅 高玉蓉 |
待定 |
城东区、城中区、城北区、城西区、大通县、湟源县、湟中县 |
韩兴国 |
崔 璞 |
吴靓雪 张 远 |
待定 |
乐都区、平安区、化隆县、循化县、互助县、民和县 |
王宝业 |
盛兆兰 |
马宗良 周 勇 |
待定 |
门源县、海晏县、祁连县、刚察县 |
安红兵 |
文丕兰 |
飞尚才 张东东 |
待定 |
同仁县、尖扎县、泽库县、河南县 |
韩兴国 |
应成荣 |
王秀菊 董占强 |
待定 |
共和县、贵德县、贵南县、同德县、兴海县 |
王宝业 |
牛 生 |
严文科 马锋忠 |
待定 |
玉树州 |
安红兵 |
夏 杰 |
严建海 候刘涛 |
待定 |
果洛州 |
韩兴国 |
多 杰 |
杨 凡 孙长晖 |
待定 |
格尔木市、德令哈市、都兰县、乌兰县、天峻县 |
六、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别 |
学制 |
人数 |
1 |
物流管理 |
单考单招 |
三年 |
50 |
2 |
商务管理 |
单考单招 |
三年 |
35 |
3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单考单招 |
三年 |
35 |
4 |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
单考单招 |
三年 |
40 |
5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单考单招 |
三年 |
40 |
6 |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
单考单招 |
三年 |
30 |
7 |
应用电子技术 |
单考单招 |
三年 |
30 |
8 |
学前教育 |
单考单招 |
三年 |
100 |
9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单考单招 |
三年 |
50 |
10 |
旅游管理 |
单考单招 |
三年 |
30 |
11 |
烹调工艺与营养 |
单考单招 |
三年 |
50 |
12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单考单招 |
三年 |
30 |
13 |
互联网金融 |
单考单招 |
三年 |
50 |
14 |
应用阿拉伯语(商务) |
单考单招 |
三年 |
30 |
合计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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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名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 高级中等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1)符合青海省2018年普通高校报名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中职“对口升学”的应往届毕业生;
(3)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
(4)校企合作企业中具有高中学历或中职学历的在职人员。
(5)技能拔尖人才。(获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可免试接受高等职业教育)。
八、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2017年11月15日。
2、报名方式:考生到户籍所在地招办报名
3、报名要求:
考生携带相关学历证明(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函)、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
4、报名流程:
(1)各考区招办(报名点)使用“青海省普通高考报名信息采集系统”(连接身份证阅读器、摄像头)直接读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身份证照片等),并同时通过摄像头在全省统一制作的背景布前现场拍照(与身份证照片一同作为考生准考证的证照)。
(2)领取密码:考生完成报名申请、现场信息采集(机读二代身份证和现场拍照)后,领取考生号和网上报名初始密码。
(3)考生上网填报个人报考信息:考生本人凭考生号和网上报名密码自行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qhjyks.com ),认真阅读《报名须知》、《考试规则》和《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点击确认)后,对本人的网上《高考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进行填报。
凡不按规范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造成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影响考试,甚至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网上信息填报期间(时间为2017年11月5日至15日),考生可以对网报信息进行更改,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得自行更改。如需更改,必须在2017年11月20日前到县(区)招考办书面申请更改。
(4)校验信息:2017年11月15日后,各报名点审核、校验考生信息。信息校验要实行A、B岗制度,建立严格的复核机制,确保考生基本信息、照顾条件等所有报考信息的准确和无遗漏。11月30日前,各考区审核备份后提交考生报名数据。
(5)信息确认:2017年11月20日-11月30日,各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组织安排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仔细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高考报名登记表》上亲笔签字确认(考生的父母、老师、同学等均不得代为签字确认),确认后的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经考生签字确认后的《高考报名登记表》统一上交至县(区)招考办,作为考生纸质档案材料之一。
(6)报名缴费: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须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高考文化课考试费每名考生每科次缴纳23元,按3科次收取。
5、考试办法:考生须参加我院自主命题的综合水平笔试。
6、考试内容:综合卷(语文、数学),技能测试(含面试)。
7、考试时间:2018年3月24日。
8、考试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九、监督机制
1、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并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凡在招生过程中违规的工作人员及考生,按相关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中心,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