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农牧学院2017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西藏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高校2017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藏教学(2017)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17年在校生专升本报名、考试工作,现将有关报考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1. 西藏农牧学院2017届相关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
2. 西藏职业技术学院2017届相关专业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
三、生源计划
2017年我院计划招收“普通专升本”考生共计130名。其中,招收本校应届专科毕业生70名,招收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农、牧、林、水、电类专业60名应届专科毕业生。
四、报名须知
(一)报考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 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如期获得2017年高职(专科)毕业资格;
3. 报考我院2017年“普通专升本”本科专业,须坚持“相同或相近”专业报考原则。我院2017年“普通专升本”本科招生专业对应专科专业目录详见附表1;
4. 每名考生限报一门专业。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7年4月15日至17日;
地点:西藏农牧学院招生就业处。
(三)准备材料
1. 报名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 报名学生近期免冠蓝底一寸电子照片(要求JPG格式,像素为320*240,以高考考生号命名);
3. 《2017年西藏农牧学院“普通专升本”学生资格审查表》一份。
(四)报名审核
报名学生须填写《西藏农牧学院2017年“普通专升本”学生资格审查表》,由院(校)审核学生的学籍、考试成绩、违纪情况等,确认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材料由院(校)统一报送西藏农牧学院招生就业处(4月17日上午12:00前)。西藏农牧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最终审核、确认,4月25日统一发放《准考证》。
(五)报名及考试费用
按通知要求,考生报考“普通专升本”免收报名费和考务费。
四、考试科目
2017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科目:大学英语、大学语文、专业基础课,详见附表2。
五、考试时间与地点
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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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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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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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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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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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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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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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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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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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录取与报到
(一)录取原则
我区高校2017年“普通专升本”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按生源依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结束报区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审批后由我院发放录取通知书。招生工作于2017年5月10日前结束,录取结束后不再进行补录。
(二)报到
2017年“普通专升本”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我院报到注册(具体要求见《2017年西藏农牧学院“普通专升本”新生报到须知》)。
七、招生录取督查
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平安有序、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公平、公正,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的畅通,我院特成立“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督查组。督查组由学院纪检监察室主任任组长,招生就业处分管2017年“普通专升本”工作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纪检监察室、招生就业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我院招生录取督查组对2017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八、就业政策
对于参加2017年“普通专升本”考试并被录取的学生,其就业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人事厅等部门《关于改革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意见的通知》(藏政发〔2003〕19号)精神执行,毕业后进入人才市场,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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