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录取原则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依照“专业优先”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参照进档考生的高考总分进行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依照艺术类专业效果择优录取;专业效果相同时,1.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各地的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效果达到所在省区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优先录取文化课效果高者。
高考文化课效果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2.对于取得我校相关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依照艺术专业校考成绩择优录取;对于局部未组织校考的专业,各省区录取时依照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效果择优录取。
优先录取具有校考合格成绩的考生;录取计划未满的情况下,3.对于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业。供认其他本科院校相同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此时依照文化课效果择优录取。
校艺术设计学专业分为建筑景观艺术设计、影视与舞台美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展示设计与策划4个招考方向,4.根据培养工作需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分为新闻节目主持、文艺节目主持、语言传达3招考个方向,广播电视编导分为新闻编导、文艺编导、新媒体编导3个招考方向,摄影专业分为图片摄影、影视摄影、无人机航拍3个招考方向,扮演专业分为影视扮演、声乐扮演、社会舞蹈与影视传播、歌舞剧扮演、公演艺术管理5个招考方向。以上各专业(扮演除外)考生入学后,根据专业成果、个人意愿在本专业内选择方向就读。
三)其它招生条件:
第一志愿生源缺乏的情况下,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报考生源充分的省份,将适当增加计划录取。
2.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3.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
4校公共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5.学校设立奖学金。学生还可按国家政策规定申请国家和北京市奖学金、助学金。
6.江苏省考生录取原则依照江苏省有关政策执行。
根据专业培养要求,7.考生体检规范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外。校另作要求如下: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艺术设计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扮演、摄影专业及专业方向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听力正常。
2播音与主持艺术、扮演专业及专业方向要求考生双目视力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新视力表5.0以上;发声器官无疾病;面部、颈部无明显疤痕、胎记、纹身及皮癣。
校将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包括体检)资格审查不合格者,8.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校将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置。
其余各专业学费每学年49800元。学费中包括一次免费出国实习实践,9.摄影(无人机航拍)专业学费每学年59800元。出国实习实践是选修环节,纳入学分,学生全部参与,学校承担全部费用;学生在校期间还需在国内多次参与实习实践,实践费用也包含在学费中。宿舍规范为四人间,住宿费每生每学年3500元。
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10.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本章程为准。
则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政策为准。11.本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如与考生所在省区录取政策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