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录取原则
根据各省市投档要求控制投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
1学院严格依照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各省有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进行录取。
依次依照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专业分数级差,选考科目不限,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前提下,将其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2对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原则。对非平行志愿录取省市根据考生志愿和分数。
学院依照各省市招生政策执行。3对符合招生政策加分的考生。
依照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效果从高到低依次录取。4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艺术类考生我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成果(联考成绩)艺术类专业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效果均上线的条件下。
5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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