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程学院及联办院校学位授予申请条件和报名时间汇总
各院校申请学位条件
一、河北科技大学
完成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并达到下述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
1.能较好地掌握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2.毕业生所修课程平均成绩75分以上;不少于三门主干课程考试成绩须在75分以上;
3.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省学位委托新疆学位办办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
4.毕业设计(毕业论文)良(75分)或以上。
二、电子科技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
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88】学位字012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以及《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川学位【2014】10号),切实保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包括成人、自考、网络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授予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专业,须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省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学士学位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目录(2012年)》中规定的学科门类授予。
第三条我校授予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学位办)统一负责。
第四条授予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遵循“择优授予”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
第五条授予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对象
(一)成人本科毕业生。即经省级招生机构批准录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三)网络本科毕业生。即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教育部批准的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
第六条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当年提出申请,最迟不得超过两年,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完成成教本科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优异。其中,成人和网络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自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二)参加省学位办组织的四川省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参加学位外语考试的时间范围为取得学籍或考籍起,至申请学位前。考试语种为英语和日语。
除下列特殊情况外,其它形式的外语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授位单位省外教学点的成教本科毕业生,通过省学位办推荐委托,参加教学点所在省市的成教学位外语考试或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其他具有同等水平的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者。
学位外语考试成绩没有单独效用,与申请学士学位的学位课程同时有效。
(三)成人和网络本科毕业生,须参加校学位办组织的三门专业“主干课程”考试且通过。
(四)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合格。
第七条成教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一)在读期间严重违反学术诚信的或触犯刑法受到处罚的;
(二)超过申请学士学位规定年限的;
(三)申请学士学位未获通过再次申请者;
(四)学位授予单位规定不能申请学士学位的。
第八条授予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程序和应提交材料如下:
(一)成教本科毕业生向继续教育学院递交个人申请材料。个人申请材料如下:
1.《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
2.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3.成教学位外语考试或其他认可的具有同等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4.自考本科毕业生学籍表。
(二)继续教育学院向校学位办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推荐授予学士学位成教本科毕业生名单(见附件2);
2.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提交的个人申请材料(一人一袋,以毕业生名单顺序编号);
3.成人本科毕业生的省级招生机构录取新生名册。网络本科毕业生的学校录取名册;
4.本科专业教学计划。
(三)校学位办具体负责审查申请学生资格并验收申请材料后,向省学位办提交以下材料:
1.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书面报告;
2.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推荐授予学士学位成教本科毕业生名单(见附件2);
3.申请学生电子数据库文件,文件名字:年份(四位)+单位代码(五位).dbf,数据库字段信息格式及要求见附件3;
4.学位申请责任书(见附件4);
5.省学位办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经省学位办聘请有关专家对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查通过的学士学位申请者名单,由校学位办按学士学位评定程序,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条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授予学士学位者,由电子科技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以及学士学位证书发放表一并送交电子科技大学档案馆存档。
第十条授予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是一项严肃工作。学位审查过程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学位申请者或学士学位工作管理部门在申请、审核过程中有学术不端、营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当事人严肃处理,将撤销所授予的学士学位。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校学位办负责解释。
三、四川理工学院
1.学位外语成绩合格;
2.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2年内有效;
3.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
4.答辩成绩 “良”以上;
四、沈阳工业大学
1.在校学习期间参加辽宁省教育厅学位办委托新疆学位办组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人本科生学士学位外语考试》(语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
2.论文成绩“中”以上,平均成绩70分以上,方可有资格申报学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五、哈尔滨理工大学
1.在校学习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程课程,成绩合格,毕业设计(或论文)考核成绩中等以上(含中等);
2.在校学习期间参加黑龙江省教育厅学位办委托新疆学位办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成绩成绩
合格者。
3. 学位申报时间:9月中下旬。
六、兰州理工大学
1. 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甘肃省教育厅学位办委托新疆学位办组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人本科生学士学位外语考试》,考试成绩合格;
2.学位英语成绩合格后,申请参加由兰州理工大学组织的三门专业课考试(自考生两门)。成绩全部合格,方可有资格申报学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七、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1.在规定学制期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平均成绩高于75分(含75分,下同);外语专业学生的主干课程平均成绩高于80分;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高于75分(良);
3.在籍学员需参加由北京学位办委托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4.一年报考两次,在校期间可以报考5次 ;
5.学位英语考试报名时间:每年在2月28日之前上报数据;
6.报名资料:1寸蓝底电子照片,报名费30元/人;网上(或群共享里)下载报名统计表。
八、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课程学习:毕业设计成绩要求在“中”以上(含“中”)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2.参加陕西省学位委员会统一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
九、西北工业大学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
2.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的成人(含函授、夜大)和网络应届本科毕业生;
3.在学期间所有课程平均成绩及毕业设计成绩均70分(含70分)以上 ;
4.外语水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合格证书
(2)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单(英语四、六级成绩在425分(含425分)以上)
(3)西北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者
(4)免考条件:公共三级和四六级通过的申请免考
5. 平均成绩和毕业设计成绩均在70分以上。
说明:学位申请表 把表发到qq群里,由学生自己填写好后打印,或下载表格后学生手工填写,这两种形式都可以,共上报一式一份。打印手写均可,信息必须准确。
十、西安理工大学
1.具有本校专科起点本科学籍;
2.按其注册本科专业的培养计划修完规定的课程,并完成其他教学环节所包含的学习任务,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专科起点本科生的公共基础课、技术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的成绩平均不低于75分,且毕业设计成绩不低于中等;
3.参加陕西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4.参加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课程考试(一门专业基础课,两门专业课),成绩不低于80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或按规定不参加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课程考试;
5.受过学校或单位行政处分,但在毕业前已由原处分单位将其所受处分撤销者,且具备以上条件可以申请学位,但须经校学位委员会2/3以上(含)委员同意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十一、西安科技大学
1.平均成绩70分以上;
2. 西安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者。
十二、山东科技大学
1. 毕业论文成绩优良,本科阶段各门课程平均成绩70分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2.参加由山东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有效期内取得成人本科毕业证书;
3.学校组织的三门“主干课程”(一门基础课和两门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
学位主干课程考试科目表
专 业 |
课程1 |
课程2 |
课程3 |
安全工程 |
高等数学 |
煤矿开采学 |
矿井通风与安全 |
采矿工程 |
高等数学 |
煤矿开采学 |
矿井通风与安全 |
测绘工程 |
高等数学 |
数字测图原理与方法 |
工程测量学 |
地质工程 |
高等数学 |
古生物地史学 |
煤田地质与勘探方法 |
电子商务 |
高等数学 |
统计学 |
电子商务概论 |
电子信息工程 |
高等数学 |
电路原理 |
信号与系统 |
法学 |
法理学 |
民事诉讼法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
工商管理 |
高等数学 |
工商行政管理 |
国际企业管理 |
管理科学 |
高等数学 |
管理学原理 |
生产运作与管理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高等数学 |
会计学原理 |
国际贸易与实务 |
汉语言文学 |
现代汉语 |
写作 |
语言学概论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高等数学 |
分析化学 |
化工反应工程 |
环境科学 |
高等数学 |
分析化学 |
环境生态学 |
会计学 |
高等数学 |
中级财务会计 |
管理会计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高等数学 |
机械设计基础 |
电力拖动基础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高等数学 |
数据结构 |
计算机组成原理 |
教育学 |
学习心理学 |
教学论 |
教学科研方法 |
金融学 |
高等数学 |
管理会计 |
中级财务会计 |
热能与动力工程 |
高等数学 |
泵与风机 |
汽轮机原理与运行 |
市场营销 |
高等数学 |
市场营销学 |
国际贸易与实务 |
土木工程 |
高等数学 |
房屋建筑学 |
砼与砌体结构 |
十三、中国矿业大学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确保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授予对象
第二条 凡经国家或省招生部门批准录取的,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承认其学历的我校或外校函授、夜大学、成人脱产班的高中起点本科毕业生或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生,符合《中国矿业大学成人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实施细则》的各项条件,均可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三、授予条件
第三条 政治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第四条 在业务上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含外国语和教学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和其他毕业实践环节)均达到本科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优良,表明确已较好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能胜任本专业的技术工作。具体要符合下列要求:
1.申请者在校所学各门课程总平均成绩75分以上,且专科起点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及格的课程门数不超过2门者。
2.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3.参加教务处组织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考试(或考核)成绩合格。
4.毕业设计(论文或其它毕业实践环节)必须一次完成,成绩要达到良好(含良好)以上。
对于提前一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和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本科学生,可同时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有明显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行为,经说服教育仍坚持不改者。
2.因犯有打架、斗殴、流氓、盗窃、贪污、受贿、扰乱社会治安等行为,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受过拘留者。
3.学习期间因违反校规、校纪或在本单位犯有错误,受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者。
4.高中起点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分绩点为0的课程门数累计达5门(含5门)以上者或专科起点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分绩点为0的课程门数累计达3门(含3门)以上者。
5.确认为考试作弊者。
6.结业生和结业以后换发毕业证书者。
四、审核程序
第六条 成人教育学院及有关院(系)在成人本科学生毕业时,根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逐个审查,填好学士学位推荐表,并附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第七条 教务处聘请专家对教学计划、课程大纲、专题、毕业设计、自学指导书及学士学位推荐表等进行初审。
第八条 教务处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组织2—3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或考核),并负责组织参加省教育厅的外语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的学位申请材料送交校学位办公室。由校学位办公室请有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专家组进行全面审核。
第九条 专家组在审核过程中,对有疑义的课程或设计可组织考试或考核,并提出授予学位的建议名单。
第十条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专家组提出的建议名单进行复核,复核同意的人员可列入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并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第十一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名单进行逐个审核,通过者授予学士学位,由教务处颁发《学上学位证书》.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第十二条 凡外校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我校学士学位,必须符合本《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条件,由学生所在学校推荐申请名单,同时报送下列材料:
1.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使用教材的情况;
2.学位申请者在校和在工作单位的思想品德表现情况;
3.学生在校所学各门课程和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
经教务处初审后按本细则审核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 授予成人高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如发现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严肃处理,并撤消所授的学土学位。 五、附 则
第十四条 我校每年一月和七月办理成人高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凡申请授予本校学士学位者,除收取有关材料审核费用外,还需交纳有关课程考试费用。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十四、新疆工程学院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和《新疆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相关要求,确保我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专升本、高升本)授予学士学位的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授予对象
第二条 凡经国家或自治区招生部门批准录取的,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承认其学历的我院成人本科毕业生(专升本、高升本),符合《新疆工程学院成人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各项条件,均可向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三、授予条件
第三条 政治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第四条 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成绩和毕业设计(论文)均达到本科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优良,表明确已较好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能胜任本专业的技术工作。具体要符合下列要求: 1.申请者在校期间所学主干课程总平均成绩75分以上,且补考课程不超过两门(含两门);
2.毕业设计(论文)必须一次完成,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3.参加新疆学位办组织的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4、申请学士学位时间为毕业当年有效,且只能申报一次。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学习期间因违反校规、校纪,留级或退学以及考试作弊者;
2.结业生和结业以后换发毕业证书者;
3.课程成绩和毕业设计(论文)不符合第三款第四条规定者;
4. 没有通过新疆学位办组织的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者;
四、审核程序
第六条 学生填写《新疆工程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并附课程成绩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和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单等有关佐证材料),由学位委员会继续教育学院分会根据《新疆工程学院成人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审查后报送学院学位办公室。
第七条 由学院学位办公室按照新疆工程学院学位工作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授予相应学位,由学院学位委员会颁发《学位证书》.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第八条 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撤消所授的学土学位,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本条例解释权归学院学位委员会。
各院校学位外语报名时间、考试地点
序号 |
院校 |
考点 |
报名时间 |
所需信息 |
考试时间 |
联系人 |
电话 |
|
1 |
河北科技大学 |
新疆 |
2月20日 |
|
5月24日 |
郑彦 |
0311-88632077 | 13663119579 |
2 |
电子科技大学 |
新疆 |
2月20日 |
|
5月24日 |
杨灏良 |
028-83202272 | 83206667传真 |
3 |
四川理工学院 |
新疆 |
2月20日 |
|
5月24日 |
蒋燕 |
|
|
4 |
沈阳工业大学 |
新疆 |
2月20日 |
|
5月24日 |
杨林青 |
|
|
5 |
哈尔滨理工大学 |
新疆 |
2月20日 |
|
5月24日 |
|
|
|
6 |
兰州理工大学 |
新疆 |
2月20日 |
|
5月24日 |
巨正东 |
|
13993131191 |
7 |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
新疆电大 |
2月20日 |
|
5月10日 |
任立群 |
010-82426899 | 13701143479 |
8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西安 |
|
|
|
|
|
|
9 |
西北工业大学 |
西安 |
|
|
王征或 高雷 |
|
|
|
10 |
西安理工大 |
西安 |
4月10日 |
|
|
|
|
|
11 |
西安科技大学 |
西安 |
|
|
|
杨瑾 |
029-85587115 | 15009217303 |
12 |
山东科技大学 |
山东泰安 |
2月28日 |
报名网址:http://cj.sdust.edu.cn/ |
4月13日 |
张庆峰 科长 |
0538-8539921 | 18653856689 |
13 |
中国矿业大学 |
|
|
|
|
李耀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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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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